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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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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yylgbj 2017-1-3 09:48
2016年7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水平。符合条件的企业离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离休费:厅局级正职900元/月,厅局级副职750元/月,县处级正职600元/月,县处级副职500元/月,乡科级正职及以下400元/月。 为此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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