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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老干部之家 首页 查看评论
引用 侯从礼 2017-6-16 18:42
有点越疽代苞吧。
引用 6761 2016-12-19 19:29
此举动不妥,不赞成!真正孝顺的子女不用强制,不孝顺的用此办法未必就会有好效果。
引用 gabee 2016-11-27 20:55
此举可以让员工的父母与企业发生联系,有助于企业文化的提升和推广
引用 天有尽头 2016-11-16 14:47
如同单位从党员工资中扣缴个人党费一样滑稽。
引用 于柏荣 2016-11-12 16:53
毫无疑问,“孝顺奖金”混淆了公私界线,裹挟了员工的权利。虽然企业有倡导尽孝的社会责任,也有引以为企业文化的权利,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企业能够做仅仅只是鼓励与保障,比如鼓励员工多回家看看,给予带薪休假的福利,让员工自己去尽孝;又或者对优秀员工的父母进行奖励,如,邀请他们参加公司年会、组织他们进行旅游,甚至可以直接给员工父母发慰问金,企业怎么对员工父母,释放企业的温暖,理应是企业事情。总之,鼓励员工尽孝,企业员工应各行其道,公私有别。相反,把工龄工资转成“孝顺金”,既是员工的工资,又成了公司表达孝顺的资金,一砣泥巴作两个缺,“表达公司和员工对父母的感谢”,显得不伦不类。
引用 笠翁立仁 2016-11-12 16:48
企业倡导孝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更应发挥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而以员工的名义将员工的工资强制作为孝顺金发给员工的父母,更像是给孝文化贴标签,而带来员工的反感,显然事于愿违,离加的反倒是离心力。可见,企业倡导员工尽孝,善意还是善为,在公私的界线中寻求公约数,多一些温暖人心的好举措,切莫掉入急功近利的窠臼。(
引用 玛丽 2016-11-12 14:14
孝顺没有强制执行的吧?本身就是道德层面上的讨论,为何要把金钱牵扯进去呢?
引用 清风半夜鸣蝉 2016-11-6 21:25
多在教育引导上下功夫,别在这种形式上下功夫。我们的上一辈经济条件差,子女多没多少能力关爱我们,但我们这一代人大多很孝敬老人、关爱弟妹。现在是教育引导出了问题,应该好好反思。
引用 子豪启荣 2016-11-5 20:49
孝者自孝不用教,不孝被逼更不孝!
引用 黄土地 2016-11-4 20:27
不能搞一刀切。应该发挥企业工会的服务和监管职能,在政策方面,企业可以为老人家庭设立奖励性假期,让职工多陪伴老人;在资金方面,企业可以在征求职工同意的前提下,建立爱心养老资金,采取企业拿一点、职工拿一点的办法,为职工家庭的老人解决必要的生活或医疗经费。这样可能起到孝顺老人和宣传企业双重作用。
引用 泗水老科协315 2016-11-2 21:36
孝顺是自己的事,不能包办!
引用 钱两文 2016-11-2 16:25
不赞成。
引用 李旭东 2016-11-2 11:22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靠儿女自觉,不应强制。
引用 wsh1949 2016-11-1 21:34
ТС
引用 贯之 2016-11-1 19:13
不是好办法,没有好效果。孝顺=金钱,大错特错了。长此以往,就没有孝道了。哀哉!
引用 喜乐长寿族 2016-11-1 18:05
孩子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孩子每月孝敬父母的方式不同,可能给钱,也可能买物品,这是自己的自由。孩子有孝心,老人高兴就行啦。
企业如果硬性的从职工的工资中代扣“孝顺奖金”,有点不妥,剥夺了职工支配工资的权利,也可能对本来很孝顺孩子心里增加阴影。对不孝顺的孩子是给约束,但也可能更加剧了与父母之间的隔阂。
从“孝顺奖金”的角度看,应该是企业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先进职工或者全体职工父母的孝心钱,而不是用职工自己的钱。这样做更能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和凝聚力。
引用 yeynsn 2016-11-1 17:22
应该自觉孝敬老人,再是家庭情况不一样。孝敬老人不只是钱代替了的。
引用 zhouqm 2016-11-1 17:15
是否由于公司员工都不孝顺了才出此下策?公司如果真正为员工父母着想,可以在公司单独设立专项经费,定期或不定期的评选孝星,将这部分资金发给这些孝星的父母就行了。
引用 dzlfr1971053 2016-11-1 15:54
百善孝为先。孝顺是一个人必须做的,不是给他人看的,也不是需要他人帮忙的,更不需要借此赢得一种所谓的“荣誉”。所以,我不赞成。
引用 缔重究 2016-11-1 15:33
赞成快乐驿站的观点,如果有个别人对父母不孝,父母要求单位帮忙,单位以这种形式,逼迫子女尽孝。但是,如果父母没有要求,单位也不要越俎代庖。再说,就是单位代扣该款项,也不会让儿女的孝心增加多少。尽孝不是单纯用金钱能够代表的了的。
引用 老龙金海 2016-11-1 15:22
孝敬父母是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孝敬父母应由他们自主决定,不应强制。
引用 asg234 2016-11-1 14:06
侵犯人权,制造矛盾。用这种方式孝顺父母,带有强制性,是丢人的事,外观上都成为不孝之子了。多此一举,行不通。此举只适用于极不孝顺的子女,还必须子女父母双方同意。
引用 fwj060 2016-11-1 13:43
啃老已成社会现象,代孝当属多余。关键是道德的宣传教育要成为社会主流。
引用 xinshan1945 2016-11-1 13:21
我县有一单位这样扣职工工资已有十余年,贬褒不一,贬大于褒,孝顺老人是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企业老版这样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子女应尽的责任,要由做子女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自行决定,单位包办痹多利少。对老人孝顺不要光看钱,重要的是感情,是亲情,是责任。从另一方面来讲;企业采用这种方式,对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还是有他极极的一面。
引用 乐天派 2016-11-1 12:42
尽孝无疑是做子女的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生活中它是以感情为基础子女自觉的道德行为,越俎代庖似乎不太合适;但尽孝都立法了,强扣一点也未尝不可。不好说,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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