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注册 |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
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老干部之家 首页 查看评论
引用 gabee 2015-5-13 05:24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