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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老干部之家 首页 查看评论
引用 阳信县法院 2016-3-31 09:36
“聘用”有些变味,尽量帮扶可行。
引用 贯之 2015-2-26 10:57
是养老逐步社会化的开端,赞!
引用 张守存 2015-1-2 11:17
根据我国的国情出发,养老仍要依居家养老为主。由政府买单,让子女照顾特困难老人,这是一个好办法,但要执行好!
引用 jnrblgb 2014-11-19 16:58
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最愁的就是生病照看,政府发放津贴应该是好事,
引用 z.h.quan 2014-11-6 07:47
可以试行!
引用 阳光快乐 2014-10-31 12:42
基本赞成,希望能在一定范围内解决养老难题.
引用 老飘 2014-10-23 17:03
可以试行,既照顾老人,又照顾到子女的生活问题。但不能一刀切。
引用 擂鼓山人 2014-10-22 11:05
我们都是独生子女,最愁的就是生病照看,政府发放津贴应该是好事,赞一个!!
引用 明湖居士 2014-10-20 15:52
可以试行!
引用 阳谷阿城党支部 2014-10-20 10:10
这个政策的想法很合理,可能会引发象反对者提出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我们不能因为怕出问题而将好想法、好政策埋没了。
引用 1034467604 2014-10-19 17:18
我觉得目前我们国家一刀切的做法不科学。家庭成员人均收入2000元以上的就不要国家再投入了,收入低的国家应该帮一帮。一刀切的毛病是困难的真帮不上忙,富裕的看不上眼。希望国家的钱用在刀刃上。
引用 hbx 2014-10-19 14:43
我也说两句

     关心老人、孝敬父母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出台这个政策可能对那些本来就孝敬父母的----更进一步有所激励:但,对那些从本性上就不孝的子女起一时的“假孝敬”。时间一长又我行我素。
   关心老人、孝敬父母-----除了我们要大力宣传、抓好典型,更重要的是:这一行动还得从各级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上行下效为好!我们不妨想想这句格言: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堕。
    对那些真正养不起父母的经济困难户----今后,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实现人民群众监督,把制度关进笼子里。各级领导干部就得把这件事提上日程。您说是吗!
引用 四季草 2014-10-19 11:03
政府不解决子女的尽孝能力问题,任何法都是隔靴搔痒和哗众取宠。这法慈悲的看挺好,道德的看是坏的。收入高的子女没这钱,他对父母也伺候的好。收入低的子女给他这钱,难说伺候好他的父母。某老头经常夸三个儿媳孝顺,说她们常为伺候卧床不起的婆婆抬杠,缘由是儿媳们经常互相顶岗。前段时间路遇他的三儿媳妇,我说这么孝顺群体很少见,拉拉感想我写篇文章表扬你们。这儿媳是直肠子,开门见山的说:“表扬个屁!老太太每月的离休金六千多块,医疗费国家承担,谁值一个夜班公公给50块钱,不争着‘孝顺’傻呀?”
这法,是政府拿钱,替老年人买孝顺。
引用 别问我从那里来 2014-10-19 09:24
等待验证会员真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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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别问我从那里来 2014-10-18 08:40
还是赞成这个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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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6761 2014-10-17 15:42
这个办法可行。执行中可别让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
引用 yueliang 2014-10-17 14:48
这个办法可行。养老方式多样化,可以作为多种养老方式中的一种选择。我认为把政府购买服务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钱拿出来,直接‘聘用’老人的子女。儿女不仅可以尽孝心,实现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与解决子女家庭经济负担双受益的效果。尽管一些家政服务人员也能为老人服务,但子女照顾父母更贴心。
引用 asg234 2014-10-16 21:44
可以试行。
引用 闪闪乐 2014-10-16 20:20
点赞!既照顾老人,又照顾到子女的生活问题。
引用 老铁 2014-10-16 18:26
有点变味!
引用 蓬医老干支部 2014-10-16 12:27
可以试行。
引用 古帆 2014-10-15 19:51
赞成南京的做法。从实际出发,人性,人道,是目前的一项创新政府设计。传统的养老是在农耕社会基础上发展推进的,现在时代变了,老办法已经遭遇阻碍,或者说不再适应。这个办法并不是针对所有家庭,那些富豪人家是不用政府买单的,他们有充分的条件雇佣保姆之类而不稀罕政府的那几个钱。
引用 z88m11f1 2014-10-15 19:07
照顾老人本来就是应该的,,,,政府出钱,感觉味道变了。时间长了会不会出问题
引用 陈国领 2014-10-15 16:20
此办法,并非什么创新,国外早有先例。应该大力支持!政府拿纳税人的钱,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工资不宜法定数目。应该根据陪护子女原有的实际工资收入,按规定的比例补发,没有工资收入的,按当地平均收入,按规定的比例补发。
引用 lantailiren 2014-10-15 15:42
这一举动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具体实施过程恐怕会有很多困难,比如是所有人都去领工资还是只有困难户去领?困难户的认定标准是分等级还是一刀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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