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属各开发区老干部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市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推进我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创新立项工作。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努力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和谐,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二、 立项要求 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创新要坚持党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工作标准,坚持讲求实效,注重创新成果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和影响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努力探索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新模式、新方法、新机制,不断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注入新的生机活力。 申请立项的具体要求如下: 1、可操作性。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老干部工作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突出时代主题。项目设计科学,便于操作,富有实效。 2、创新性。体现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思路清晰、点面结合、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有鲜明的实践特色。 3、示范性。对于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能起到良好带动作用,党员参与率高,具有普及推广价值。 4、长效性。立项要以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制度机制、管理模式、活动载体等创新和实践为主要内容。项目应突出实践性和长效性,开展方式和成果形式不限。 三、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各地各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立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主题,制定工作方案。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各党工委、老干部局主要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市委老干部局基层组织科(电话:8789943),同时发送电子稿至wfjczzk@163.com 。 2、项目审批。组织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并经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办公会和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提出项目立项初步名单,予以公布。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期限为1-6个月。各地各单位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质量。 4、项目验收。项目结束后,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验收。相关单位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归纳整理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文字、图片、影像等相关材料,参加结项验收。对完成既定目标、达到预期效果的立项课题予以通过。 四、评选与表彰 1、在通过验收的项目中,工作成果显著的授予“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创新奖”,并给予奖励。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将组织观摩学习,加以推广。 2、项目的实施情况将纳入对各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评体系。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在进行年底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考评时,按照创新工作给予加分,在进行“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表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市委老干部局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创新项目的验收、指导和监督、评审。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布局,积极参与,科学规划,周密组织,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2、严格督查评估。立项活动实施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将定期检查立项方案实施情况,对实现预期目标、效果突出的项目进行评选核定。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将限期整改。 3、注重总结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宣传本单位在离退休干部党建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将适时召开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创新工作的经验交流会,鼓励先进,推广经验。 附件:创新立项申报表.doc 中共潍坊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中共潍坊市委老干部局 201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