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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基层单位老干部活动室(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

2012-10-30 18:19| 发布者: 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1253| 评论: 0

摘要: 10月31日,济宁市委老干部局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基层单位老干部活动室(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检察院5处老干部活动中心(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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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委老干部局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基层单位老干部活动室(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检察院5处老干部活动中心(室),总结交流了我市老干部活动室(中心)工作经验和做法。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马文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文胜指出,老干部活动室(中心),是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满足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形式和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干部、凝聚老干部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市县两级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延伸和补充,规划建设好基层老干部活动室(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马文胜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推进老干部活动室(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要按照分层分级负责的原则,将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单位有条件新建活动室的,要搞好活动室的规划和设计,设置好活动内容和项目。没有条件重新建设活动室的单位,要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整合利用闲置资源,改造改建老干部活动室,或者利用好社区活动场所资源组织老干部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建立健全一系列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规章制度,适应老干部年龄变化、身体变化、兴趣爱好变化,开展一些丰富多彩,老干部易于参与、积极参与的活动;要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使广大老干部及时了解党的政策理论,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

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市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分管负责人,市委老干部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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