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委老干部局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标要求 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
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永葆 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
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坚定终身学习理念,推进学习五型机关建设,用先进理论和现代科技知识武装党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教育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 2、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和形势任务、国情省情市情教育。 4、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
能教育。 三、方法途径 1、集中学习。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集中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合理安排党员的集中学习。集中教育活动原则上每个月安排半天时间,或根据需要安排一定时间的专题集中教育,党员每年参加的在党组织集中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10 天。党支部应做到:制定学习计划、布置学习任务、进行学 习考评、做好学习记录。 党员学习应做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对因年老体弱、外出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
2、个人自学。党员个人要按照支部的学习规划,制定个人自学。自学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党支部
要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3、直观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进行直观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展出、影视节目,进行形象直观教育,全年组织电化教育不少于 6 次。 4、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爱岗奉
献、争先创优、服务群众搭建平台,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党性 锻炼。 5、谈心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相互启发教育,沟通思想,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从政治、思想、
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机关党组书记是党员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党员教育培训的具体责任人。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党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党员经常性学习工作,使经常性学习工作责任到人、齐抓共管。要加大学习投入,保障必要的学习经费;加强党员活动室等学习场所的设施建设,使党员学习有制度、有规划、有记录、有书籍、有学习档案。
2、述学评学考学。党组织要把党员学习纳入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实行述学、评学和考学。述学,即党员汇报个人学习情况;评学,党员之间互相评定学习成效;考学,对重要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中教育,要组织必要的考试。对历次考核考试的成绩要记入党员档案,并作为党员评议、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3、加强检查督促。党员教育培训纳入办公室系统年度加强检查督促。目标考核,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党组织予以表彰,对不履行职责的党组织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党组织要从教育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等方面,对本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评比,原则上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情况,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党支部和党员的学习情况。通过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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