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 1、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长期以来,我市广大离退休干部为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没有广大离退休干部的长期艰苦奋斗,就没有今天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尊重离退休干部就是尊重党的历史,爱护离退休干部就是爱护党的宝贵财富,关心离退休干部就是关心党的执政资源。 2、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当前,我市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退休干部不断增多,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的形势既给离退休干部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又带来了新的情况和挑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抓实抓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3、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努力实现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4、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三、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5、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全面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各级党委、政府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情况通报会。适度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参观考察,听取他们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听取离退休干部特别是长期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的意见。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保证离退休干部能够与同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和学习材料,按规定为离退休干部订阅报刊。 6、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6〕12号)和《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0〕19号)提出的要求,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离退休干部党员党费管理要按照有关规定,按50%的比例留成,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7、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学习宣传老干部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与文体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注意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四、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8、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离休干部“两费”无论是由财政负担的,还是实行单独统筹的,都要保证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据实报销,不得发生拖欠。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强化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正常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统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的管理,完善离休干部就诊、用药、转诊、住院等具体措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组织、老干部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单位变更的,要及时明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单位,落实“两费”的资金来源渠道。 9、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机制。对离休干部的相关待遇,今后凡是中央、省、市有明确规定的,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抓好落实,不得拖延。离休干部的护理费、特需经费、公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抚恤金等都要按规定落实到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10、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和遗属,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积极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11、创新思维,满足老干部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老干部工作要紧紧围绕“崇尚健康、健康幸福”的工作理念,通过开展一系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领老干部树立健康意识,掌握健康知识,从而达到生活质量高、幸福指数高、就医比例低、发挥作用好的良好效果,确保老干部过一个幸福安康的晚年。 12、建立健全离休干部服务管理机制。要按照老干部家庭情况、健康状况、思想动态“三知情”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老干部信息库。要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定期派人走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健全完善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在老干部工作部门、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建立应急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年对享受厅局级以上政治生活待遇的离休干部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安排好对离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查体工作。 13、做好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落实好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切实做到离休干部的安置有着落、事情有人管、经费有保障,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落到实处、服务管理到位。 14、利用乡镇(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学习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15、加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要关心重视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认真落实他们的各项待遇,定期走访慰问,并和接受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接受单位要关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安置到外省、外市的离休干部,市委、市政府每两年走访慰问一次,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每年探望一次。 六、努力做好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16、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各级组织、老干部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好对本辖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职能。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17、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原供养关系所在单位合并或分立的,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单位负责。原供养关系所在单位撤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落实单位负责。按规定移交到乡镇(街道)、社区的,由所在乡镇(街道)、社区负责。建立健全退休干部信息库。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七、着力推进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 18、加大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等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把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为丰富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创造条件。要通过完善提高上水平、改建扩建上规模、整合资源求突破等多种手段,争取2至3年内,市和县市区都要有一所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符合省级示范活动中心(校)建设标准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要重视基层老干部活动室(站)建设,方便老同志就近参加学习活动。凡有离退休干部10人以上的市直部门单位和大中型企业都要建立老干部活动室。 19、丰富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内容。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要把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内部活动与社会活动、平时活动与节日活动、知识趣味健身活动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使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成为广大离退休干部政治活动的中心、文体娱乐的场所、安度晚年的乐园。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大对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健全考核评比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20、离退休干部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治和智力资源。要鼓励支持他们根据身体状况和志趣爱好,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党的建设、弘扬优良传统、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发挥作用,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要注意发现、总结、宣传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 九、全面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21、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组织工作考评体系,坚持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组织部长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联系离退休干部等制度。 22、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坚持例会制度,定期研究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特别重要的事项要经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各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宣传、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格局。 23、做好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慎重地处理离退休干部反映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政策范围内的实际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使信访工作成为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渠道、联系离退休干部的桥梁。 24、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大力宣传老干部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经验,大力宣传优秀离退休干部的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离退休干部,支持、参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每5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表彰奖励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5、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建设。根据离休干部高龄多病、退休干部逐渐增多、服务工作不断加重的实际,各级要建立稳定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投入增长机制,同级财政要将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经费、活动经费等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为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提供保证。要认真落实县市区委老干部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有关要求。市直、县市区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的配备要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要重视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干部有感情的同志充实到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来,不断改善老干部工作人员队伍结构。通过教育培训、培养使用、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要对老干部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予以切实支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新情况,开创新局面,树立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