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文明委《2014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市直机关工委《2014年度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精神,结合老干部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素养,打牢文明单位创建基础 1、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工作。认真落实局制定的《关于201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采取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交流会、网络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精神和重大部署,强化学习效果。 2、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学习制度,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围绕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人本化、老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化、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品牌化、发挥老干部作用多样化、老干部文化系统化等方面,深入研究,提出新举措。积极参与“2014青岛全民阅读季”活动,通过读书会、交流会等形式,推介阅读图书,养成“悦读”的习惯,营造崇尚学习的氛围。组织参加全市机关“我读过的一本书”为主题的读书征文活动,适时总结机关读书学习经验,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3、切实加强干部职工能力建设。以在岗自学为主,依托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工委党校和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安排在职干部参加脱产培训班、公务员知识更新和不同类型的短期培训班。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努力提高干部培训实际效果。今年至少要组织2次集中学习培训,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年累计培训必须达到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累计培训必须达到100学时,年底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二、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跨越 4、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紧紧围绕2014年度我局确定的业务职能重点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流程,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和AB角工作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突出业绩导向。 5、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工作,确保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等“两方案一计划”落到实处。自觉践行焦裕禄精神,深入开展向“时代楷模”朱彦夫学习活动,进一步打牢党员干部宗旨意识。 6、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把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上报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认真落实机关工委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八项规定,加强机关作风纪律的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力戒庸懒散慢拖瞒,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7、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严明政治纪律严肃生活作风的通知》的学习,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生活事项申报等各项制度。 8、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深入开展“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转作风”活动,继续推进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与确定的联系点胶州市胶西镇共同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做好调查研究和驻村蹲点工作。积极支持“第一书记”工作。认真落实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制度。 9、深化机关文化建设。深化老干部工作品牌“惠风”品牌建设,认真践行老干部工作宗旨、精神、作风和理念,并将其融入到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和日常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强和谐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思想动态分析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三项制度,建立上下贯通的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组织学习和践行机关公务礼仪,使全体工作人员知礼、懂礼、讲礼,规范自己的言行,培育文明和谐理念,文明和谐精神,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10、争创优秀工作成果。针对如何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不断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老干部在创建文明城市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等方面开动脑筋,认真抓好优秀工作成果的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和立项推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老干部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三、突出老干部工作特色,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1、深化创建文明单位实践活动。积极做好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服务示范窗口等各类先进的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道德讲堂”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等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广泛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和组织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认真做好军民共建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1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切实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实施“四心”工程,加强“四德”建设,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全体干部职工实施培训。 13、开展好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参与2014青岛世园会“迎世园——我的七彩志愿生活”系列活动和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活动,以组建老干部志愿者协会为抓手,推进老干部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积极组织老干部开展“真情奉献迎世园,共建和谐乐晚年”系列活动。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第六届体育六项联赛。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健康长跑、登山、健步行、万人畅游汇泉湾、帆船普及体验等健身活动。 1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五老”的政治和经验优势,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电视讲座等平台和组织宣讲小分队,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等方式,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努力把“关心下一代大讲堂”品牌做大做强。 15、进一步加强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满足更多老年人就近入学需求,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老年教育四级办学网络。发挥老干部活动中心主阵地作用,组织老干部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军营、学校进行巡回演出,积极为巩固、提升创建文明城市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16、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结合自己实际,组织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陶冶干部职工的情操,活跃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四、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由副局长和各处室、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人具体抓的精神文明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全局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党建工作、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坚持责任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局面。 各处室、部门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努力把我局干部职工队伍打造成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让市委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团队。
附: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青岛市委老干部局 附:
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 渤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副组长:孙永华 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 陈锡元 副局长兼市老年大学校长 赵 军 副局长 张 明 副局长 组 员:潘德刚 办公室主任 赵作发 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处长) 刘爱民 研究室主任 王建军 政治待遇处处长 呼广森 生活待遇处处长 刘小玲 教育活动处处长 王秀芳 关工办主任 官 涛 市老年大学副校长 万年青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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