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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生前预嘱”吗?

2011-6-16 09:34|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1075| 评论: 0

摘要: 您知道“生前预嘱”吗? 医院每天都在发生这样的“生死抉择”:某老先生经多年病痛折磨,一再交代不要做临终急救,希望能安静地走。不料,老先生的儿子们不同意,医生只得一次次实施“挽救”:强心针直插入心脏, ...

您知道“生前预嘱”吗?

医院每天都在发生这样的“生死抉择”:某老先生经多年病痛折磨,一再交代不要做临终急救,希望能安静地走。不料,老先生的儿子们不同意,医生只得一次次实施“挽救”:强心针直插入心脏,肋骨在心肺复苏术的猛力压挤下全数断裂,皮肤也因多次电击而烧得焦黑……在中国,家属的权利大于临终者,由此个人的选择权变得微不足道。

签署“生前预嘱”,掌握自己的生命归途,该理念目前在中国还很陌生。而将此摆在人们面前的,是由一群有识之士创建的中国民间公益网站“选择与尊严”(www.xzyzy.com)。该网站负责人罗点点介绍,“生前预嘱”就是年满18周岁的成人均可填写的一份文件,人们事先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罗点点表示,他们力图使更多人知道在生命尽头选择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以保持尊严是一种权利,需要被认识和维护。他同时强调,这并非提倡法律意义上的安乐死。而只是建议成年人在疾病和生命的终末期,选择不使用徒然延长死亡过程的生命支持系统,如人工呼吸器、心肺复苏术等。但这种建议并不反对或贬低其他种类的选择。

据了解,目前许多国家都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允许患者依照自己的意愿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而自然死亡。1990年,世卫组织提出缓和医疗原则:重视生命并认为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后死亡;提供解除痛苦和不适症的办法。一种不涉及积极致死行为又给病重和临终者带来最大限度舒适的理想,正在世界范围内成为现实。

囿于我国现实与伦理道德等诸多因素制约,“生前预嘱”理念的推广和被社会接受尚需时日,作为志愿者,他们希望人们能开始正视“我的死亡”。

      http://epaper.voc.com.cn/dzwsb/html/2009-10/13/content_1275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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