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两项建设 创建红旗支部 ——市检察院老干部党支部创建红旗支部的事迹 近年来,市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照青岛市委老干局提出的支部建设的“五好”标准,从思想建设入手,强化党员教育工作,严抓党员队伍管理,注重发挥老干部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老干部余热,为青岛市的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连续多年被市委评选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党支部,2012年被市委老干部局命名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自2000年以来,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 一、健全组织,党支部凝聚力增强 (一)健全的支部组织。青岛市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有一个健全的组织系统,支部下设五个党小组,定期开展党小组活动。支部委员会有5个成员组成,个个都是能力强、身体好、责任心强。支部书记李冠升同志,自2001年上任以来,热爱老干部支部工作,有着丰富党的领导工作经验,曾任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织书记,有着较强的领导水平和组织能力。十几年来,李冠升同志带领支部一班人,精诚团结,做好表率,率领老干部这个特殊的团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老干部工作走在了青岛市的前列。其他老干部支部委员,也都曾在检察战线担任过领导职务,群众威信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二)建立完善登记制度。为加强支部开展活动的管理,党支部建立了会议记录本,党员活动登记本,党员教育备课本,党员联系群众登记本,流动党员管理登记本,党员学习登记本,建言献策登记本。登记制度的建立与落实,使老干部支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从而全面保障了支部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一)坚持学习日和党课教育制度。为加强老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老干部党支部规定每月的20日是老干部集中学习日,要求老干部们在检察院设置专门的会议室组织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情况小结。由于坚持了经常性的学习制度,使支部的党员能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有着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做到了思想常新、为党奉献的志向永存。 (二)坚持支部报告和民主评议党员、接受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布置支部工作,传达贯彻青岛市委老干局、市检察院各项教育活动意见安排,总结表彰党员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并定期向全体党员通报支部开展的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全体党员意见、建议,不断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同时,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党员评议活动,要求党员紧密联系学习、生活实际,查找差距,揭短亮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党员联系群众、流动党员的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支部注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坚持重大节日、老干部生病及老干部遇有重大问题时一定走访。支部委员、党小组长担任联络员,与每名老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定期联系,准确掌握老干部党员的思想、生活、身体情况,把思想工作贯穿到学习、生活全过程,保证做到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认真分析离退休干部思想情况、加强预想预测,及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长期在外地居住或住所不固定的党员,党支部定期电话联系,传达支部学习内容和任务,要求党员抓好自身学习,跟上形势发展需要,保持共产党员本色。同时党支部严格党费收缴制度,每月党员活动日为收缴党费日,党员们自觉按时交纳党费,表现出很高的思想觉悟。 三、发挥余热,开展多种志愿服务活动 (一)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干部党支部积极参加青岛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号召老干部党员发挥自己的专长,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先后成立了“法律宣讲小组”、“法律咨询小组”、“过失青少年救助小组”三个小组,为帮教青少年、挽救失足青少年发挥了积极地作用。老干部们还走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宣传,积极引导青少年多读书、读好书,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的侵蚀诱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发挥专业特长,积极提供涉法服务。老干部支部教育引导党员退休不褪色,为青岛市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继续发挥余热。老干部党员有的积极参加青岛市的“七彩华龄”志愿者服务活动,有的参加了法律服务及咨询小组,有的参加了2008年青岛奥帆赛志愿服务活动,有的参加老年涉法维权活动。他们经常到市(区)、街道(社区)、学校、监狱等进行专题法律讲座,还经常到青岛广播电台做老年人维权专题节目,都受到了社会较高的评价,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几年来,青岛市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始终抓住老干部党员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这根主线不放松,扎实推进支部工作和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老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创建红旗党支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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