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注册 |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
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青岛市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资料选编 (2013年第五期)

2014-5-23 14:43| 发布者: 青岛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908| 评论: 0

摘要: 青岛市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资料选编 (2013年第五期) 目 录 【理论学习】 《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定》 【政策问答】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问答 【时政文摘】 中国聚焦:新一轮改革热潮正在中国大地形 ...

青岛市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资料选编

2013年第五期)

   

【理论学习】

    《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定》

【政策问答】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问答

【时政文摘】

     中国聚焦:新一轮改革热潮正在中国大地形成

【网上党支部平台专栏】

    1、平度老年大学让我生活更多彩

    ——网上党支部注册用户“键盘飞舞”

    2、爱心相随  直到永远

    ——网上党支部注册用户“八大峡老干部”

    3、难忘母亲二三事

    ——网上党支部注册用户“hdqrdltxgbdzb

【养生保健】

     1、教你排出体内11种毒素

     2、调神养生防病法

        ---乐观愉悦法

        ---郁闷疏泄法


  

 

【理论学习】

省委组织部 省委老干部局

联合印发《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党章,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要求和省委、省委组织部近年来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定,结合近年来基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创新经验,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对《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暂行规定》((鲁老干[2003]11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定》。望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联系广大离退休干部的纽带,是团结教育广大离退休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三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所在地党组织和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  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第四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根据老同志的特点,尊重老同志的意愿,本着有利于教育服务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保证每一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编入党的基层组织,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离退休干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员多的单位,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并根据党员居住地的分布状况和职业特点、兴趣爱好等情况,建立若干个党支部或党小组。

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的老干部社团,应设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

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足3人、居住分散、单独建立党支部有困难的,可打破单位、身份界限,根据居住范围分片联建党支部,可以建在街道、社区、居民楼院等;也可编入本单位在职党员党支部,并指定一名支部委员负责联系离退休干部党员。

第五条  安置在农村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原则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居住偏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到居住地行政村(社区)的党组织,由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负责管理。

第六条  改制和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党员由负责离休干部安置管理的机构和部门的党组织管理;退休干部党员一般由居住地党组织管理,也可由原企业党组织代管。

第七条  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由接收安置地(单位)党组织管理。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八条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

第九条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并按期换届。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条  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纪检)、宣传、文体委员。支部委员会成员缺额时,应及时增补。

第十一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应由党性强、公道正派、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热心服务、身体状况好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

党员普遍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开展正常工作有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可由本单位党组织推荐一名熟悉党务工作、从事或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在职党员,担任支部委员、副书记或书记,并按规定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第十二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都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加强自身建设,支委会成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发挥带头作用。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工和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制定和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带头做好本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副书记可受委托主持支部工作。

组织(纪检)委员负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组织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离退休干部入党的意见;负责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和党内统计工作;检查党风党纪执行情况。

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安排理论学习,开展时事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

文体委员负责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离退休干部的晚年生活;组织离退休干部积极开展科学的自我保健活动。

第四章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十四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建设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五好”支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争当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发挥作用好、保持本色好、群众反映好“五好”党员。主要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支持所在地、所在单位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到活到老、学到老。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本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情况、意见、建议和要求,关心离退休干部的思想和生活,协助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工作,帮助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6、充分发挥党员和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关心教育下一代。

7、对要求入党的离退休干部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鼓励党员和离退休干部积极锻炼身体,开展科学健身活动。

9、顺应数字化时代潮流,运用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化信息平台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章  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下列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组织学习一次。学习可采取多种形式,并注重实效。

2、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定期上党课。

3、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对离退休干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4、报告工作制度。每半年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应定期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发挥作用情况。

5、党员联系制度。支委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要关心老同志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定期到老同志家中走访,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每个党员要分工联系非党员离退休干部。

6、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把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对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主动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组织生活。出国()一年以内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每半年必须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在国外(境外)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出国(出境)定居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党籍的手续。

7、督促检查制度。支部要对党员的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开展的各项活动等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接受或经批评教育无转变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组织处置。

8、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照规定自觉缴纳党费。上级党组织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至少按50%的比例留成,定期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专款专用。

第六章  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领导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做到与在职干部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表彰。

第十七条  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阶段性目标,进行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员的培训;注意总结推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经验;定期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定期组织评选和表彰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先进离退休干部党员。

第十八条  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尽力创造条件,在活动场地、经费、学习资料等方面给予保障。

                        第七章    

第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总支、党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政策问答】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问答

    2012年7月1,青岛市《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填补了我国老年医疗护理制度建设的空白,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和护理需要,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非常积极的社会意义。

    一、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分哪几种?

  参保人符合条件,可按规定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医疗专护,或居家接受相关服务机构的医疗照料,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医疗护理待遇?

参加了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和在职人员,参加了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称“参保人”),均应参加护理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中断参保或自行终止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护理保险的相关待遇。未参保、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的,应按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起,同时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已参加社会统筹的离休人员也可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本意见执行,其在定点护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及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所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由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支付。

    下列具体情况可以享受长期医疗护理待遇。

    (一)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临床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

    (二)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可以申请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

    (三)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在有关医院接受医疗专护:

    1.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

    2.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

    3.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

    4.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5.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支持治疗的;

    6.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医疗专护的情况。

    三、参保人如何办理长期医疗护理的相关手续?

    参保人需办理长期医疗护理的,由本人或其家属携带相关病历材料和社会保障卡,并填写《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申请表》,向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

    定点护理机构接到参保人的申请后,对申请人病情和自理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参保人的病情和评定情况等信息上传至社保“一体化”管理系统。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委托的第三方自收到定点护理机构提报的网上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需现场审核的,由定点护理机构协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审核通过的,审核通过日期即为核准建床的起始日期,有效期一年。

    定点护理机构应为首次建床的参保人在核准建床后7日内建床;并在建床后3日内办理网上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网上登记的,登记之前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参保人需暂停或结束长期医疗护理治疗的,可随时办理撤床手续,定点护理机构应当及时为参保人办理护理保险的联网结算,并打印《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费用结算单》,费用结算单须由参保人签字确认。

    在核准建床有效期内的参保人需再次进行长期护理治疗的,可直接到原护理治疗的定点护理机构办理建床手续;有效期满的,则需按首次建床流程重新申请和审核。

    四、参加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是否需要另行缴费?

  护理保险试行期间,护理保险费主要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和个人账户结构进行筹集,财政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不需另行缴费。护理保险制度试行期间,暂不调整参保职工个人帐户记入比例。

 五、参保人在定点护理机构的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人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暂停或结束长期医疗护理治疗的,定点护理机构应当及时与参保人联网结算,打印《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费用结算单》,费用结算单须由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

 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由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 ;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参保人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能重复享受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应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

    六、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报销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报销范围按照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在床治疗期间,定点护理机构应尽量使用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因病情确需使用范围外的治疗项目,须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

    七、详情请咨询市或各区市医保中心。

【时政文摘】

中国聚焦:新一轮改革热潮正在中国大地形成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吕冬 叶前 孙洪磊)最近中国多地纷纷出台改革新举措,由此产生的鲶鱼效应正在逐步扩散,分析人士认为,关乎中国未来发展的新一轮关键性改革已经开始,并寄望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改革继续全面深化。

  最引人瞩目的是国庆前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自贸区总体方案,这块“试验田”将在未来两三年内在政府职能转变、金融领域开放、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税收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实验,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以开放促改革,力求在自贸区内实验出可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样本。

  随着上海自贸区的挂牌,中国国内掀起了一股“自贸区热”。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牛敬说,广东省正在积极筹划集横琴新区、南沙、前海于一体的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区。

  牛敬称:“初步比较,横琴总体方案和上海自贸区方案吻合度有七成到八成,相仿之处在于都涉及监管方式、金融创新和政策优惠的内容,上海自贸区方案可以作为深化横琴创新的借鉴和样本。”

  广东省政府参事陈鸿宇教授认为,广东一直是推动改革开放的先锋,现在东南沿海地区普遍面临比较突出的产业转型升级问题,而这一批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在整个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亟需制度上的突破。

  上海自贸区挂牌前夕,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天津滨海新区率先拉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幕。天津市政府于9月26日宣布撤销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城区的工委和管委会,提升街镇、功能区整合、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滨海新区条例。

  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周立群说:“上海是自上而下的政策刺激,而滨海新区此次改革则是注重修炼内功,通过改革,解决传统体制对经济活力的束缚。从长远看,它更有助于增强新区的内生吸引力。”

  这一系列举动表明新一轮改革热潮正在中国大地形成。正如习近平主席7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所说,“中国要前进,就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国正在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总的是要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改革,通过改革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表示,从各地采取的一系列举措来看,当前改革的大方向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当充分相信市场的能力。

  瑞银证券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汪涛指出,今年3月以来,国务院在简政放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等方面的政策为未来一段时间经济改革指明道路,减少行政干预,进一步放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9月25日决定修订9年来未曾更新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缩小核准范围,把投资的决定权更多了留给企业。

  最近半年,国务院先后3次下发文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达到221项,明确政府职能,逐步转入“宽进严管重服务”的新态势。

  35年前,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幕,并创下了连续保持年均两位数增长的奇迹。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分析人士认为,除了进一步扩大开放和简政放权,中国也在更积极主动地深化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

9月中旬,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从源头控制污染,使环境治理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不少地区迅速出台实施意见。

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庄健表示,当下各地出台的改革举措与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大略积极呼应。他同时指出,改革需要保持审慎的态度。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为政府在全国推行改革提供了试验田,重在积累经验。过于激进有可能为经济运行增加风险,改革还是要稳妥推进。

网上党支部平台专栏

平度老年大学让我生活更多彩

网上党支部注册用户“键盘飞舞”

人老了,退休了,时间会变得越来越宽裕,有时甚至会感到很寂寞。这时候最

最新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