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部署,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等,坚持积极稳妥、因势利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组织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实现离退休干部组织建设向社区拓展、教育管理在社区接续、服务保障往社区延伸、作用发挥朝社区聚焦,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创优提质,助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应当与所管理服务离退休干部常年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有离退休干部常年居住的社区党组织应当参与融合共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当与所管理服务离退休干部常年居住相对集中的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具备条件的,还可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场所所在的,或者所在单位“双报到”的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党委与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探索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与所管理服务离退休干部常年居住分散的社区党组织开展融合共建。 《意见》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重点是搞好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强化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推进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组织离退休干部助力治理,激励离退休干部服务群众。要明确共建对象,灵活联系对接,加强组织共建,推进活动共联,实现资源共享。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融合共建工作纳入离退休干部党建、城市基层党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要夯实基础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务求工作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