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开发区工委组织部,高新区、昆嵛山保护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党委、工委: 近期,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下发了《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定》(鲁组发〔2013〕22号,以下简称《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抓好贯彻落实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党的十八大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以此为指导,在全面总结多年来我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本《规定》,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持不懈地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指导,推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学习。各级各部门要把《规定》作为当前老干部工作者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使之全面熟知和把握《规定》的各项要求,并使之成为贯彻落实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等阵地,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及其成员的培训,发挥其骨干带动作用,促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对照检查,抓规范促提高。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规定》,全面检查、梳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加以改进,提升水平。特别是要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换届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使之真正成为组织、凝聚、教育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坚强堡垒。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大力深化离退休干部“五好”党支部和“五好”党员争创活动,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余热生辉,为推动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中共烟台市委老干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