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老干部科: 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争当“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中央组织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有效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传承优良作风、培养年轻一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力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多作贡献。 二、目标要求 以创先争优为载体,以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为保证,创建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以下简称“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争当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发挥作用好、保持本色好、群众反映好(以下简称“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 三、程序步骤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创建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及易地安置在我市的离休干部党员。创建活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自查申报。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照《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考评细则》(见附件一)和《“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考评细则》(见附件二),认真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对在自查自评中达到90分以上的党支部、党员,经单位党组织推荐,每年5月底向市委老干部局申报“五好”党支部、“五好”党员,并接受考评。 (二)考评验收。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组织考评组,坚持“成熟一个,考评验收一个,集中表彰奖励”的原则,对申报的“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通过召开离退休干部党员或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述职报告、查阅相关资料、学习活动场所等形式,对申报党支部进行集中考评验收。各单位党组织对申报的“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要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单位,通过党员自评、互评、支部考评等形式,认真做好“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推荐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报市委老干部局审批。 (三)表彰奖励。综合考评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60-9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对“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抽查考评,每三年进行一次集中通报表彰。对综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向上级组织、老干部工作部门择优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作为深化开展离退休干部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举措,作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支持参与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积极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活动阵地,创新活动载体,提供学习资料,保障活动经费,确保创建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本通知要求,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积极性,让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想参加、能参加、方便参加。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创新机制,拓展活动空间,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要积极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考评标准。要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先进典型的培养。要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增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适宜、适度、适量、适用,把真正符合条件、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先进典型培养好、推荐好、宣传好,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