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登录注册老干部之家

离退休干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使用管理规定

2014-5-21 11:03| 发布者: 东营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682| 评论: 0

摘要: 离退休干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离退休干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下称短信平台)的使用管理,增强短信平台运行的权威性、针对性、实效性,深化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国家、 ...

离退休干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离退休干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下称短信平台)的使用管理,增强短信平台运行的权威性、针对性、实效性,深化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短信平台的局机关、老年大学(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各科室。

第三条  短信平台服务对象为市级老干部、市管离退休干部、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老年大学员及全市老干部工作者。

第四条  短信平台由服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帐号、密码的管理和短信平台的日常使用,其它科室不再建设相同或类似的平台系统。

第五条  局机关、老年大学(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各科室服务对象及通讯信息由各科室统计审核,服务科负责短信平台系统更新。

第六条   局机关、老年大学(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各科室发布的短信内容需经局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涉及政策性、权威性强的敏感性信息需经局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对外发送的短信信息由服务科统一在短信平台上发送。

第七条  短信平台发布内容以宣传党的重大战略决策、重大活动、老干部政策、节日祝福、服务信息和局机关、老年大学(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各科室日常政务工作为主,严禁发布涉密、违法以及与政务工作无关的个人、企业等活动宣传短信。

第八条  发布信息必须填写《短信发布备案表》作为短信发布的档案资料。短信内容要主题突出,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短信字数上限为100字(包括签名和标点符号)。

第九条  短信平台的维护费用由服务科根据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提前预支相关费用。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支持

反对

无所谓

点赞

最新评论

老干部之家

工作

动态
党支部

文件下载
意见直通车

老干部志愿者

博客

服务

旅游 文化

老年用品

全国老年期刊联盟

社团

摄影  诗词

书画

资源库 山东兵

视频

互动

活动 话题

论坛

老教育工作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