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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老服务·我在行动" 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4-5-20 16:51| 发布者: 济南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571| 评论: 0

摘要: 通知 为老服务 我在行动

关于开展"为老服务·我在行动"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老干部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离退休干部局,市直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人事)处,市管各大企业、各代管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提高为老干部的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前,在全市老干部工作系统开展"为老服务·我在行动"系列活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老干部网络家园。近日,市委老干部局印发了《中共济南市委老干部局工作信息网管理办法》(济老干办[2014]5号),并对信息网进行了改版升级,针对老干部的需求,设置了党校课堂、诗书画苑、养生保健、金色记忆、视频在线等栏目。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相关栏目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积极组织老干部利用网络学习知识、加强交流、展示风采,进一步创新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拓展老干部文化养老的空间。

二、开展老干部工作交流活动。拟于5月底前,分别举办部分市直单位、协管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交流活动,交流老干部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畅谈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新思路、新做法,加强各老干部工作部门间的协作和交流。

三、举办全市老干部工作人员培训班。拟于6月底前,举办全市老干部工作人员培训班,市委老干部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讲解老干部工作政策和宣传调研知识,邀请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的专家讲授老龄化社会、老年心理学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市老干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开展"为老服务·我在行动"征文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开展"为老服务·我在行动"活动的同时,注重总结、树立、宣传老干部工作系统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市委老干部局将在《泉城老干部》杂志和老干部工作信息网开辟专栏,择优刊登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广大老干部工作者在为老干部服务工作中做出的突出成绩和先进事迹。典型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于630日前报送市委老干部局宣传调研处。

五、开展为老干部办实事、做好事活动。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本单位实际,为老干部办一件或几件实事、好事,让老干部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风气、新变化、新成效。

六、编辑制作老干部工作电视专题片为全面反映五年来我市老干部工作的辉煌历程和突出成就,市委老干部局拟编辑制作一部老干部工作专题片。请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积极报送反映单位领导重视老干部工作、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开展文体活动、发挥老干部作用、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为老干部服务、工作创新、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视频资料或新闻线索。视频资料要内容真实、画面清晰,新闻线索要特色鲜明、事迹突出。相关材料请于430日前报送市委老干部局宣传调研处。

各级各单位要把"为老服务·我在行动"系列活动作为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安排部署,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委老干部局宣传调研处(联系人:张磊;**66609283;邮箱qclgb@126.com)。

 

 

中共济南市委老干部局 

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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