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离退休干部局,市直各部门离退休干部(组织人事)处,市管各大企业、各代管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为组织全市离退休干部开展好各项活动,使广大老同志就近、方便,走出来、动起来、乐起来,享受文明祥和的生活,向全市人民展示老干部的风采,增强老干部工作影响力。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
"离退休干部'泉城乐’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济南市"离退休干部'泉城乐’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4年7月中旬--10月底。
三、活动组织
全市"离退休干部'泉城乐’系列活动"将分别由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和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各级各单位组织开展。
(一)全市性"离退休干部'泉城乐’系列文体活动"由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主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艺术团等承办,具体活动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各级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的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到全市"离退休干部'泉城乐’系列活动"中。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与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开展的活动相衔接,力争使活动井然有序。4月开始,各级各相关部门筹备组织做好老干部"泉城乐"活动项目计划。5月上旬将拟开展的活动项目、名称、活动地点报送市委老干部局生活待遇处(龙奥大厦B317房间。联系人:臧运凤、李恒让,联系**66609285)。
四、活动内容
1、七月上旬,由济南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艺术团承办,选调各级各部门部分优秀节目在山东剧院举办"济南市离退休干部'泉城乐’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市里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
2、各级各单位列入
"济南市离退休干部'泉城乐’系列活动"的项目穿插组织、交叉开展活动。
中共济南市委老干部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