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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

2014-5-19 16:26| 发布者: 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502| 评论: 0

摘要: 邹城市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认真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对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中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出指导。一要加强理论学习。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所属离退休干 ...

邹城市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认真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对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中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出指导。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所属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等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济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市教育实际活动动员会议精神等内容,尽快把离退休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

二要积极组织参加活动。要结合离退休干部的年龄、身体等状况,分类组织开展活动。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老干部,可开展寄送学习材料、送学上门等活动。对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好的老领导、老同志,可邀请做专题报告,开展讲解老干部工作发展史、讲述革命年代贯彻群众路线、执行群众纪律的亲身经历等活动。通过回忆过去、讲传统、讲历史和相互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

三要发挥带头作用。注重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独特优势,鼓励和引导他们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组织宣讲团、开展志愿者服务、举办报告会等,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中,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当好群众路线的宣讲员、优良传统的示范员和社情民意的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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