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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红色印迹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4-5-18 12:15| 发布者: 临沂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1075| 评论: 0

摘要: 各县区委老干部局,临沂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市直各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科(处):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离退休干部正确把握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 ...


各县区委老干部局,临沂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市直各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科(处)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离退休干部正确把握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的相互联系和重大区别,正确看待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问题,分清主流和支流,增强对党和国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改革开放的信心,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鲁老干通字201313号文件精神,市委老干部局决定在全市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红色印迹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组织离退休干部回顾在职在任时亲力亲为、亲睹亲闻过的为民服务、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难忘经历,以撰写回忆录的形式,再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成长轨迹,表达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心。

1.为民篇。回顾在职在任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了解民之所愿、扎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难忘经历,表达人民至上、服务第一的为民理念。

2.务实篇。回顾在职在任时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党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的难忘经历,表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务实观念。

3.清廉篇。回顾在职在任时坚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规范权力行为、廉洁奉公、反腐倡廉的难忘经历,表达干部清正、政府清明的清廉信念。

二、征文要求

1.结合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立意新颖、文字精炼,拒绝空泛议论,征文须为个人或单位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2.围绕“为民”、“ 务实”、“清廉”三个主题可择一撰写。文章要有故事性,生动具体,注重细节。

3.来稿注明撰稿人基本简历、附撰稿人近期一张二寸彩照,并在文首分别注明“为民”、“务实”、“清廉”征文字样,在文末附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三、报送要求及评选奖励

1.各县区的征文报送数不少于3篇,市直单位不少于1篇。请务必于72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委老干部局调研科。市委老干部局将对征文进行初评,评选出的优秀征文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委老干部局。

邮箱:市委老干部局调研科(协同办公),lylgbgzw@163.com

联系电话:8727623

2.省委老干部局将于8月份挑选优秀征文结集成册,编成教育实践活动读本;并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颁发证书,《老干部之家》和《老干部之家网》择优刊登。省委老干部局将对组织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

此次征文活动是即将展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要与正在开展的“贯彻十八大,畅谈新变化”主题征文活动和口述历史征文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离退休干部社团的组织引导作用,广泛发动老干部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要为老干部参与征文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如帮助进行文字的整理、修改、微机录入、上网传送等。

      中共临沂市委老干部局

      2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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