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工业新区工委党务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党委: 近期,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组发〔2013〕2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要求,认真抓好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规定精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有利于进一步贯彻上级各项老干部工作政策,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有利于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员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有利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发扬传统、发挥余热,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市离退休干部队伍的发展变化,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通知》有关规定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将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离退休干部党员,使其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确保规定贯彻落实。一要灵活形式抓学习。要依托各级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阵地,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支部班子成员等集中学习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要利用好党支部、党小组日常集中学习的机会,开展专题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使每一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能够了解掌握规定内容。二要结合实际抓创新。目前,各市区都普遍成立了离退休干部工委,随着工委工作的深入开展,涉及的工作领域、工作方法、工作制度等都需要与新的工作形势相适应。因此,各级在学习规定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上级规定的框架内,围绕党组织设置、活动组织、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科学探索,创新性学习和落实规定要求。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全面推进工作落实。一要加强组织建设。要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所属单位及居住地分布情况,本着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生活和发挥作用的原则,灵活形式,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党支部。原则上离退休干部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社团组织等,且离退休干部党员身体健康,能够经常参加活动的,都要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党支部需经主管单位党委批准,并报离退休干部工委备案。二要加强班子建设。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要由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三年换届一次。党支部成员缺额时,应及时补选。要严把选人关,选任那些党性强、威信高、作风正派、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健康状况较好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或熟悉老干部工作的在职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委员。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变更需经离退休干部工委批准后,由支部上级党委任命。要定期组织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需求及特点,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党员联系制度等八项制度,使支部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离退休干部党员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党的最新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离退休干部党员缴纳的党费留成部分要做到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多渠道、多途径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满足支部开展活动需要。 四是注重联系实际,科学提升工作水平。各级在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前各项老干部工作相结合,以支部建设促进老干部工作开展,以老干部工作开展提升支部建设水平。一要抓好思想学习。要以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行深入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引方向。要积极关注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学习践行上级有关要求和精神,确保离退休干部思想不掉队、不落伍。二要抓好活动开展。要积极组织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主题活动,提升支部凝聚力和向心力。要着重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积极参与“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通过书法、绘画、摄影、诗词、征文等形式,畅谈新变化,共圆“中国梦”。三要抓好作用发挥。要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优势,积极参与老干部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参与文明创建、维护和谐稳定、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发挥作用,奉献余热。 五是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列入党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离退休干部工委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过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要建立老干部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安排在职党员专门负责联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加强工作沟通,推进工作开展。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与在职人员党支部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表彰。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工委)要针对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特点,抓好分类指导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委员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培训;充分利用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和老干部党校等阵地,为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搭建载体平台;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选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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