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麒(网名) 学习了陈希、李炎溪同志在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上的讲话,深刻、实在、体谅、一针见血。没有了从前的虚夸、浮漂、硬性、形式主义的影子。提出的三个“深度研究”为今后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指出了方向、指出了目标、指出了实践的时间表,为此叫好。 转型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规律。在今天现实的老干部工作中,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组织结构、工作框架到老干部群体已不再是30多年前的状况,很多工作职能已经超出了30年前的框架,譬如,组织结构方面老干部局已经与组织部结合,提升了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力和影响力。譬如工作框架方面以前只有老干部局(老干部服务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在组织开展活动,而今天老干部党校、老干部党工委、老年大学党支部、老干部协会、老干部志愿者服务队、关工委指导团等等,开展老干部工作、活动的“面”已经不仅仅只有老干部局,老年体协、老龄委、社会福利机构、企业资助等等,使得原先只有老干部局干的活,社会各个方面都已经介入到老年人事业中来了,在某些工作上原先离休干部的待遇,现在也延续到退休干部的工作中来了,如参观考察等。再譬如老干部局原先服务管理的老干部(离休干部)群体, 在今天老干部局组织的活动里已经没有多少真正的老干部(离休干部)了,如我们的老年大学里不仅有离退休干部,社区的老同志占大多数;如我们的老干部志愿者队伍中,社区的老同志占大多数;如我们的关工委“五老”队伍中,社区的老同志占大多数;如我们组织的参观考察等等也都是退休干部参加了。所以说,老干部工作的转型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势在必行。本人自1995年始从事老干部工作至今,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老干部工作历史发展的沿革,从当时的老干部工作“四老一少”,即:老干部工作、老年大学工作、老龄工作、老年体协工作以及关工委工作这种合署办公的体制来看,有利有弊。有利在“四老一少”工作便于宏观上统一谋划、综合考虑、优先决策,微观上可以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参与。但是,后来之所以有进行了重新机构调整,是鉴于我们对上业务部门不统一,不对口,各自为政。我们对下级职能部门来说缺乏领导推力,致使后来的工作形成相互影响、交叉、制约,这种模式继续下去的话,那项工作也开展不起来。依个人之见,当前正是面临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大好时机,在保障离退休干部原有的“政治、生活待遇”不变的框架下,涉老部门如老干部部门、老龄部门、老年体协、老年大学、关工委等能否合署机构办公,合并职能分配,这样既减少部门、人员编制,又便于统一调度指挥,不会产生重复事件。譬如:离退休干部保持原有的“政治、生活待遇”,其他各种身份的老同志共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保障下,享有老年人合法权益。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为全社会老年人谋福利,共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依法让广大老年人享有宪法所赋予的权益。 转型发展首先要打破“身份”。改革开放以来,干部身份问题已经出现多元化趋势,各行各业都存在不同形式的“干部”管理者身份。如外资企业中的“干部身份”,私营企业中的“干部身份”,教育系统中的“干部身份”以及大学毕业生就定为“干部身份”等等,这些年来,文件中、领导讲话中经常能够听到打破干部身份之类的话,那么,关于在界定干部身份时,由谁来定?怎么定?就成了我们在转型发展过程中,是打破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干部管理权限,还是,已经是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已经是名副其实的老同志、老年人,就是社区里的一位普通老年朋友来看待呢? 实事求是说,离休干部是共和国的功臣,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建设都立下了丰功伟绩,同样,各行各业不同身份的老同志、老年人,也曾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设出力流汗、增砖添瓦,他们同样功不可没。当每个人进入到老年时代,共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保护下,还要再分出你是干部,她是工人、他是农民吗? 按照规定,年满60周岁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干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保障法》就是老年人,属于老年人服务管理范畴。为什么这样讲呢,我们都知道:离休干部是特殊历史沿革时期的产物,随着我国干部离退休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到今天,城市里的退休干部和农村中的老年人,共享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同样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同样享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权利。因此,转型发展不应该再产生出新的“特殊产物”。 一个退休干部,退休以后应该说不再参与原单位的日常业务工作和活动,退休干部的日常生活趋向社会,生活方式趋向休闲,与社会更加接近,他们越来越多地参与的是社区活动,退休干部与其他老年人一样走进老年大学、活动中心、老年体协,在这些环境中没有凸显出谁是退休干部?谁是退休工人?谁是农民?大家在同一个和谐的环境中学习知识、娱乐精神,依法享有国家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对此,不应该再分出三六九等,他所接收的服务应该与广大老年人享有同等的待遇,而不应该再产生“特殊化”。 组织部门、编制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按照高晓兵部长在全省组织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暨2014年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在党和国家大局发展的新要求中,找准组织工作的时代坐标、历史方位和自己的责任。”要解放思想,突破自我,“把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老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需要,“加强深度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如果继续墨守陈规,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担心自己的坛坛罐罐,就不会适应于今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长计议的大局观念,另外,在做好转型发展工作之前,制定好相关的政策文件,让基层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开展工作有一个抓手,有一个依据,老干部工作的转型发展就会扬帆起航。 (来源:我看老干部局长会议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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