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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拓宽工作思路,创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新机制

2014-3-3 00:03|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1481| 评论: 0

摘要: 近年来,兴安盟盟委老干部局在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活动中,积极拓宽工作思路,深入调查研究,把为离退休干部办实事、解难事,顺应老干部的意愿、解决老干部的诉求作为工作重点,创建了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

           

近年来,兴安盟盟委老干部局在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活动中,积极拓宽工作思路,深入调查研究,把为离退休干部办实事、解难事,顺应老干部的意愿、解决老干部的诉求作为工作重点,创建了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新机制。

一、制定了走访慰问联系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

根据离退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按照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的要求,制定了盟委老干部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走访慰问联系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员与老干部结对联系、老干部患病住院探望的有关要求,对于长期居住外地、长期不能参加活动以及重点关心照顾对象(即独居、生活不能自理、家庭负担重的老干部)也制定了定期联系、探望、家访等措施。制度还规定,党员与老干部结对联系和走访慰问均应认真做好记录,定时上报,并交流信息。

二、建立和完善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

把帮助“双高期”离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解决生活方面的特殊困难,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积极协调运作,与盟委组织部、盟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意见》,特困帮扶资金列入盟财政预算。6月末,经过离退休干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走访了解、领导小组决定、单位公示等程序,首批对盟直27名特困离休干部及遗属进行了补助,发放帮扶资金7.7万元。为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解决燃眉之急。

三、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医疗费报销机制

针对盟直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问题还存在报销不及时、垫付资金过大、报销受时间限制等问题,盟委老干部局会同盟财政局、盟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盟直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通知》对《2002年盟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调整。调整后的管理办法在门诊管理、住院管理、医药费报销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完善老干部局接待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老干部局接待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分别建立了《老干部来访登记表》和《老干部信访工作管理台账》。实行来访首问责任制,要认真、慎重处理每一件信访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前来访的老干部要热情接待,竭诚服务,要耐心、细致地听取老干部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对于符合政策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的,按政策规定进行解疑释惑,不推诿、不敷衍。

五、紧抓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盟委老干部局会同盟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并下发了《2013年全盟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老干部局按照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就近方便”的原则,分别与盟委组织部、盟直属机关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党的组织生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盟直部门和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在盟直老年社会组织中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为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又与盟委组织部、盟直属机关工委及相关单位成立了 “盟直老年社会组织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盟直老年社会组织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组”。各旗县市积极探索贯彻落实《意见》的新途径。11月底,乌兰浩特市胜利街站前社区成立了“非建制性”联合党委。

                                              

                                          (本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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