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一个夏天的傍晚,哥哥在小院里追我,我便疯跑出院外,恰巧被一骑自行车的人撞到,顿时便有血液流出。哭喊着找到妈妈,妈妈随手用烟灰还是锅底灰将伤口抹上,于是额头上就留下了这咋洗也洗不掉的印记。 真正引起我对自行车注意的是上个世纪的60年代的末期,那时的自行车虽然依然高贵,但是却能经常看到了。自行车的主人也都不能小觑,日子殷实并不一定拥有,尤其是名牌。于是自行车便成为了一种象征:是地位的,是人脉的,同时也是代表家境的。 就如同现在什么级别坐什么车一样,那时候县里的书记、县长、局长乃至公社的书记大都是“永久”“凤凰”,稍次一点的也得弄辆“飞鸽”骑骑。他们是不会骑“白山”“金星”这样的车子的,宁可步行也不能丢了自己的身份。 计划经济的最大特点就是能把一切东西都变成神秘,变成紧俏。一切都讲究个“票”,讲究个“批”。就连五元钱一车的葵花籽皮都需要一个副县长去“批条”,更何况自行车了。当年我就觉得可笑,一个堂堂副县长,竟然每天“批发”这种东西,他还有时间去做别的工作了么? 但是这副县长却乐此不疲,因为在批条的时候他享受的是奉承、是恭维、是居高临下的那种快感。 头几天听了一则笑话,说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讲他的自行车丢了。他从白城找到通榆。听讲的人很诧异:一个自行车丢了,犯得上找那么远的路程么?讲的人说是他的女友嫁到了通榆…… 这人把自己的女友比喻成了自行车。虽然有些粗鄙,但当年拥有自行车的人对于自己这胯下之物的喜爱不亚于自己的新郎或新娘。 自行车买来的那种擦拭如同新娘出嫁前的洗澡一样,周身上下擦洗得纤尘不染。无论是自行车的瓦盖、大架、车圈、辐条、尾灯、车轮、坐垫都是擦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擦得溜光铮亮。旮旯胡同不留一块死角。“净身”完毕然后就又开始给这“新娘”着装:先把红色的塑料薄膜剪成棱形、圆形或方形,把它们夹在两根辐条的交会处。这样自行车飞转起来前后轮便有了两个飞旋起来的彩色光圈。之后再用彩色的塑料条把自行车的大架子细细地缠裹起来,于是这自行车的面貌开始焕然一新。 那时的自行车分加重和轻型两种。加重的除了辐条大架、车带和轻型的有区别之外,最明显的是后座位是两根支柱,而轻型的只有一根。这加重的除了价格贵,更重要的是它透出的那种对于轻型的睥睨和骄横。因为这不是一般人能够买到的。有那心灵手巧的主儿为了使自己的轻型跻身于加重之列,便到铁匠那打了两根加重的支柱支在后架子上。为了躲开“砍的没有旋的圆”的尴尬,于是来了个“戏法灵不灵,全靠毯子蒙”,藉以瞒天过海。这瞒天过海的手段倒也简单,只是用塑料条缠裹就是。还别说,冷丁一看还真有点那加重的气魄,但是明眼人一下便能看出这是动了手脚的。 自行车的尾灯是万万不能忽视的,一律镶嵌上一块红绸,车一动起来那条红绸便就开始飞舞起来。骑车人飘飘然,看骑车的人也一脸的羡慕。 还有那善于动脑者在自行车的“龙头”下安上一盏车灯。这车灯连接着几根电线通到尾轮前边一个小小的发电机上,靠蹬车发电,于是夜晚这自行车便能射出一束灯光。 后来人们又用白色的布条,老百姓俗称“片带”来缠裹自行车,使自行车由艳丽走向了素洁。而最时髦也最高贵的是后来有人发明了用电影胶片缠裹自行车,这又使自行车由素洁走向了典雅和高贵。只是这电影胶片并不是人人都能淘得到的。这也彰显着人脉和“后门儿”。 自行车的车座大都以人造革为主,当然也有真皮的。皮的自然是好马配好鞍,一架普通的自行车厂家是绝不给配皮座的。但人们把这车座也打扮得千姿百态。有的套上了艳丽的大绒套,套的下面缀满了金黄色的流苏。这样的主人大都是爱美的姑娘和小伙儿。也有的套上皮套。为了防止别人顺手牵羊,停车之后往往把座套取下放入包中。而后来最容易让别人顺手牵羊的是车铃,于是人们想尽办法把车铃用钢片做的机关箍住。尽管这样,丢车铃的人还是不在少数。如同“文革”期间抢军帽一样,这成了时尚,成了见怪不怪的风景。 蛇有蛇路、鬼有鬼道。骑自行车的人都能辗转出自行车的专用小道来。在乡间,自行车的车道由于走的车多了,因而也就光滑无比,坚硬无比。如同羊肠般蜿蜿蜒蜒地伸向公路旁、草原上…… 一阵铃声飞过,一队骑车人飞过,一阵姑娘的笑声响过,一阵毛头小子的喊声掠过,这自行车载走了人们的许多遐想,伴随着的还有惆怅。 在我的记忆里,那时的自行车上乘的是“永久”“凤凰”“飞鸽”“红旗”牌的,而最常见的是沈阳产的“白山”、青岛产的“金龙”、长春产的“金星”。“金星”最为常见和普通。这“金星”也曾叫过“梅花鹿”。 我家拥有的第一辆自行车便是“金星”,自然是轻型的。 这辆自行车是专门为我的老弟考上初中购买的,因为我家距中学有十五六华里,没自行车是万万走不起的。记得那时的价格好像是142块钱,对于一个农户来说这也可谓之天文数字。 老弟对这辆爱车很是在意,也曾经把它打扮得花枝招展。只是这车子命运不济,只新鲜没有几天就千疮百孔了,而我则是罪魁祸首。那时我的“事儿”比较多,总是找个理由上县里,就是到创作组听听郝老师、郑老师给我传道授业解惑。再不就去老丈人家串门,糊弄几顿细粮吃,更重要的是看看未婚的媳妇。我这人手重身子也重,骑车不会使巧劲儿只知道猛蹬,越快越想快,有一点趾高气扬的劲头。结果每次回来交车不是车座子让我蹾折了就是让我骑丢了零件。所以把老弟气得拎起车子不断往地上蹾,但是他敢怒不敢言,因为我是他哥。我天生又是个笨家伙,对于自行车只会骑不会修。我不敢卸任何一个零件,我怕还原不上。一直到现在,对于自行车我除了会打气儿之外,剩下的我什么都不会。 老弟的自行车让我骑坏无数次,也让他生气无数次,一直到现在,想起来惴惴然而又窃笑不止:谁让他摊上了我这么个笨货了。 我的车技确实不如人。我学车的时候用的是一辆崭新的“永久”。那是我在我们公社治安大队办文艺宣传队的时候,大队副书记兼生产队长梁庆有拥有的一辆新买来不久的“永久”自行车。他看我不会骑自行车,就把车子借给我让我学。这车子让我撞得不是圈“瓢”了就是大架子“背”了。但他什么也不说,只是嘻嘻地夸我“有才”。我这酒也是在他那儿学会的。每次吃饭他都给我倒两盅,那盅比牛眼珠子大不了多少。他总是劝我“吃点!喝点!慢慢就会了!” 以后我又考上了白城师专。我们班有个女同学赵瑛,家境优越,长相不俗,因而很是傲气。她是通校生,骑一辆新的“凤凰”。她的车子一般是不外借的,但我借她没有一回拒绝。因为我们是一个小圈子里的朋友。她这“凤凰”让我撞过几回,但她一点都没埋怨,而且当做没事儿一样。一直到毕业多年我们聚会提及此事,她笑着说“我能不知道你把车子撞了吗?骑着都不走一条线了。但我不能说,我说了那我成啥人了?” 我只能红着脸傻笑一回。 参加工作以后,我终于拥有了一辆新的自行车。买车的钱还是我岳丈卖黄豆的钱。理由再也简单不过:家境困难,需要支持。车子是托哥哥在双辽买的,鞍山产的“梅花”。我专程去双辽取的车,哥哥又在铁路上找了人,用马车把我和车子一直送到太平川。到了太平川我又骑了150华里才回到了县城的家里。这个车子对于我来讲是个代步工具,想打扮它我也没那个巧劲儿,每天都是妻子帮我擦拭。新鲜没有几天,这车子便让我骑个面目全非,如同它的主人一样变得邋遢无比。车子坏了,我便推到单位去,郑老师、郝老师和孙达等,几乎每个人都给我修过车。孙达笑称说:“巧人是笨人的奴隶。”后来黑龙江的王毅写了一篇小说 《笨人王老大》,老师们便戏称我为笨人冯老二。 尽管这样“打击”我,我至今也不会修自行车,而且朋友们不知是真的还是编排,讲了许多我骑自行车的笑话。剧作家隋程雁说我有一回喝酒喝醉了“骑”车从县里回家,走到半路车链子掉了我怎么安也安不上,最后索性让车子“骑”我走了十几里地把它扛回了家。我听了之后,笑了笑又想了想,好像是我。还有一次回县城和我的好同学刘新华吃饭,饭后他陪我去他家喝水,正巧他的小儿子也在,于是我要过他儿子的自行车为了显示自己没醉就骑了上去,谁知一下骑到了路沟里,灰头土脸的惹得人们哈哈大笑。 调到省城搬家的时候我扔了许多东西,而没被淘汰的是后来又买的那辆“红旗”牌自行车。我把它拉到长春,骑着它走过大街小巷,而最常去的是菜市场。每天“早市”归来,它的“龙头”上都挂满了装着蔬菜的塑料袋…… 我的两个儿子在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操办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给他们买自行车。大儿子是“永久”,小儿子是“凤凰”,但这时的名牌已经遍地,因而也就不那么高贵了。市场经济正在悄然走来,而受惠者是最广大的普通百姓。 告别骑自行车是在2001年的一个冬天。那日清晨我去早市买了鸡蛋、辣椒等青菜,在回到小区的一刹那,我忽然觉得我的车链子断了!我好像马戏团的丑角骑着一个独轮车!我前边的路如同一面墙似的在我面前立了起来!后来我就摔倒了,大脑一片空白。鸡蛋自然打碎了一地。我分明听到周围的人在猜测我得了什么病,可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扶我。我在地上躺了一会儿还是自己爬了起来推着自行车回了家…… 儿子们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就把我那辆除了车铃不响哪儿都响的自行车扔了,而且还“诫勉”我永远不能骑自行车。 我照办了。因为我怕死。 告别自行车十多年我没骑过一回自行车。不经意间,这大街上忽然没有了自行车的人流也听不见了那清脆的自行车铃声,而马路上冒出的则是铺天盖地吐着尾气的轿车。好久好久没有骑过自行车了,可我对于自行车的回忆和骑自行车的那种惬意一直挥之不去,而且这种记忆不知怎么还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顽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