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结凝聚广大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核心。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把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参与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根据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规定精神,近日,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保障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保障全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工作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针对省委组织部在“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中排查出的离退休干部党建经费不足、支出项目范围不清等问题,《通知》提出了全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最低保障标准,明确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保障对象为在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建立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保障范围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办公和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开支。 《通知》还对全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工作经费的规范管理以及党费下拨办法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