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称征信中心)同意广东、江苏、四川、重庆、北京、辽宁、山东、湖南和广西,作为第一批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扩大试用(即网上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地区,于2013年10月28日起开通互联网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试点期间,凡持有上述地区身份证的个人,均可登录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信用记录:诚信黑名单 信用记录也被称为“诚信黑名单”,央行于2006年建成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并提供给金融机构作为审核贷款申请者的依据。截至2012年底,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收录了近8.2亿自然人的信息并为他们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2.9亿人有信贷记录。 对个人而言,信用档案的采集和应用目前主要限于个人信贷领域。按揭贷款没有到期还款、信用卡透支没有按期还款,都可能留下个人信用污点。实际上,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开始将水电煤气缴费、地铁逃票等记入信用档案。随着征信业的发展,个人信用服务将在求职、租房等领域得到应用。 目前,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和数字证书验证方式,个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问题验证方式是指在线回答私密性问题,提供的答案与个人征信系统收录的信息相匹配时,即可通过身份验证。 数字证书验证方式是指使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银行或机构发放的证书,来验证自己的身份。在注册时市民需将个人网银U盾连接到电脑上,按相关说明操作。目前平台支持包括中信、兴业、民生、华夏、邮储等银行的U盾验证。 信用信息:诚信要对等 以目前来看,信贷记录、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民事判决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信息是个人信用信息的主要构成。然而,大多数时候,于个人而言,这些信息是被“隐蔽”录入的。以至于只有在主动查询的情况下,方才获悉自己有信用污点。换句话说,现有的征信标准划定权掌握在信息拥有者一方,个人无论在征信标准制定,还是信息获得层面,都显得相当被动。 再来看具体的信息录入,信贷记录、电信欠费记录等通常与银行、通讯公司等特定机构相关,而所谓的欠款、欠费记录,也是由他们单方面认定的。可一个不能忽视的现实是,这些机构在我们的社会中已经处于强势地位,很多事例中已经暴露其内部规则、标准充斥“霸王条款”。以不合理涨价、收费等霸王条款推算出的欠款、欠费该不该纳入不良记录本身就是个问题。再加上前述信息不对称和被动性,个人甚至难以及时提出质疑。即便征信系统存在异议处理机制,但都不能改变个人在机制设置层面的弱势地位,其带来的连锁性的麻烦亦可想而知。 更进一步看,个人征信系统所建立的公民诚信系统是自然人为主体形成的诚信网络,但一个诚信社会除了个人之外,还包括银行、政府等机构、组织。个人征信将个人信用信息纳入强势机构、权力部门之下,但后者并未纳入更广泛层面的诚信体系下。必须看到,社会诚信系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社会的良性有序运作,而不是在征信系统下巩固组织机构的强势地位。建立一套诚信要求对等的系统,应成为未来进一步完善的方向。■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金融领域的改革,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等正在逐渐打破传统银行的垄断地位。专家认为,银行应该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改进经营模式,改善服务质量,真正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放下姿态,更好地发挥银行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大众的金融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