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楚雄州按照省委老干部局和楚雄州关于老干部工作“制度建设年”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促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更加精准高效优质,研究制定了《楚雄州离退休干部规范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从十个方面规范了干部自离退休起至丧事办理及遗属关爱的全过程,成为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精准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制度。 规范荣退制度。从干部退出工作岗位的手续办理、专题谈话、举行荣退仪式、对接流程、学习培训、关爱服务、健康体检、作用发挥、教育引导等九个方面进行规范,注重增强干部退休仪式感、荣誉感、关爱感、友谊感。积极引导其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科学规划退休生活,保重身体、保持晚节,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永葆先进性。确保退休前思想情绪稳定。鼓励自愿量力为党和人民事业继续发挥余热、增添正能量。 规范信息管理。按“凡报必审”原则,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信息档案查询审批、信息档案管理及安全保密等工作,对退休干部信息全面把关,核实核准入库入网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准确无误,并对信息档案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绝对安全。 规范经费管理。对离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发放时间,对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主要开支使用范围等作出明确规范。对走访慰问经费支出政策进行规范,明确走访慰问方式,州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超过现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部分的缺口资金使用等内容。 规范服务管理。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管理单位积极主动联系离退休干部所居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着就近就便和自愿原则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信息保密等内容。 规范关爱机制。规范助老员及“敬老爱心服务”工作。按照离退休干部原单位隶属和供养关系不变、老干部工作部门服务保障职责不变、离退休干部待遇政策不变和离退休干部本人自愿的“三不变一自愿”原则,对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鳏寡独居、出行困难的离休干部和部分退休干部,采取自愿申请、助老员上门的办法提供送学习、送家政、送慰藉、送医疗、送活动的“五送+”个性化服务。 规范信访程序。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严格按照“登记、办理、转办、报送结果、办结”的程序,及时、认真、慎重处理离退休干部的每个信访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人人有回音。 规范走访慰问。对生病住院离退休干部看望慰问进行规范。州属单位离休干部和副厅级及以上退休干部(含享受待遇)生病住院由州委组织部、州委老干部局领导进行看望慰问。对易地安置(异地居住)离休干部走访看望进行规范。对春节、敬老节等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有特殊困难必访,易地安置(异地居住)每年必访,离退休干部去世时必访的“五必访”工作进行规范。 规范特困帮扶。从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申请(调查),到建立特困帮扶台账再到特困帮扶原则及程序进行规范。明确每年开展特困调查,并建立好特困离退休干部动态管理数据库,确保离退休干部临时发生特殊重大困难能得到及时关心关爱。 规范丧事处理。对离退休干部去世情况报告、看望慰问家属、举行告别活动、告别活动程序、发布逝世消息、抚恤金丧葬费的申办、遗属生活补助的申办等进行全面规范,真正体现对逝者的尊重和对家属的人文关怀。 规范遗属管理。对离退休干部遗属的管理服务进行规范。明确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管理服务单位职责,退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遗属管理单位职责及各级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