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州市几名身着制服的城管棒打宠物狗致死的视频火了。视频中,城管人员围着一只狗,用棍子将其打死。据狗主人称,狗是办理了犬证的,它是在自己跑出去时被打死的。据现场群众拍摄的画面显示,印有“城市管理执法”的车上竖着几块宣传牌,其中一块写着“溜(应为遛)狗不牵绳 一律捕杀”。 对于这件事情,网上形成了鲜明的对立意见。 支持者认为,尽管文明养狗倡导了很多年,但是目前不文明养狗的现象依然很多。比如有的养狗人习惯遛狗不拴绳,却没有考虑到很多小朋友,甚至一些成年人都是很怕狗的,而你遛狗不牵绳,对于别人来说就是一种切实存在的威胁。在媒体报道和现实生活中,很多犬只在伤人的时候,牵绳都拉不住,更何况是不牵绳?还有一种养狗人,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自信,口口声声说:我家的狗不咬人。但是别人凭什么相信?又为什么要去承担那个“万一”发生的悲剧?而对于这种行为,没有强力约束和规范,说服教育一万次,不自觉的还是不自觉,这就是不文明养狗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因此,事件中的做法可谓是具有强烈的警示作用。 反对者则认为,此次几名城管人员当众棒打宠物狗的执法行为,在依法、文明和科学三个维度上都有值得商榷之处。首先,在宠物狗自行跑出、并未伤人的情况下,“一律捕杀”显然有过度执法之嫌。正如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梅湾大队副大队长唐艳文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所说,他们发现问题后,会首先进行文明劝导,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直至捕杀。这种视情况严重性进行不同处理,而非“一律捕杀”的方式,才是合理执法的正常姿态。而发现未牵绳的狗后,城管人员当然可以对狗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罚款;对于未办狗证的主人,他们也有权督促其尽快依法办证。针对暂时找不到主人的宠物,也可以通过将其收容、注射狂犬疫苗等方式,尽量减少社会安全隐患。总之,在这个案例中,公共安全与保全宠物狗的生命,显然不是非此即彼的道德两难抉择。说到底,“一律捕杀”的逻辑背后,是粗放的一刀切式治理思路;于公共场合挥舞的大棒之下,也体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权力傲慢。 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您怎么看?欢迎参与话题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