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今年85岁,已同子女们协商好,准备把我所居住的价值约80万元的楼房过户给儿子,儿子给他的两个妹妹各25万元的现金。但我不知道怎么过户省钱划算? 读者:梁东 梁东先生: 您是想无偿将您的房子分给儿女们,这在法律上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在您在世的时候过户,其办法只能是赠与,赠与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缴纳房屋总价的2%的公证费和1.5%的契税;二是留下遗嘱(不留遗嘱也可),待您过世后由子女们按法定程序继承,房屋继承只需在办理公证时缴纳公证费。以上两种办法比较起来,还是继承更省钱,更划算。 律师:邱连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