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成具体规定,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9月2日,中共云南楚雄市委组织部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建秋带领学习解读了《条例》,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成玉参加了学习并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中共楚雄市委组织部、中共市委老干部局全体党员共31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条例》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当前,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了深刻阐释,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扎扎实实做好贯彻工作;二要加强学习宣传。各党组织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结合“三会一课”、每月“主题党日”等活动,分层次、多形式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尤其要宣传到每一个农村党支部,使其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真正贯彻落实好《条例》;三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提高思考及解决农村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全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