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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

2019-7-25 17:42| 发布者: 家网编辑9| 查看: 507| 评论: 0|来自: 广西老干部局

摘要: 近日,为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力,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决定在部分地方和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这次试点工作从2019年5月开 ...

近日,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力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决定在部分地方和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

这次试点工作从2019年5月开始2020年5月结束。全区试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将重点围绕党支部的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活动开展、制度落实、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22项建设细则开展试点。未安排试点任务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将通过统一部署,明确任务清单,指导各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先行先试、创新方法措施、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符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实际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标体系为全区推行提供工作指南和基础保障,努力推动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逐步纳入制度化、系统化轨道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力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力,强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政治功能,全面提高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地方和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离退休干部组织力为重点,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开展试点探索,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立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实际和老同志特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思路,选取部分市、县(市、区)和区直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先行试点,探索建立全区统一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标体系,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为全区推行总结经验做法。

(三)目标任务。试点时间自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2020年6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二、试点范围

由南宁、桂林、河池、崇左市根据本辖区实际,选取2至3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市级试点党支部。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厅、林业局、地矿局、监狱管理局,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选取1至2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区直单位试点党支部。重点围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活动开展、制度落实、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既要统筹兼顾,完成试点任务,又要打造亮点,形成特色。未安排试点工作任务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政治思想建设方面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等各项制度,更好地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组织建设方面

1.组织设置合理。(1)根据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居住地分布情况,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方式,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支部名称应规范。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应当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打破单位、身份界限,与邻近单位、街道社区、居民楼院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编入本单位在职党员党支部。(3)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合理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4)流动党员较多,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5)根据需要,可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学习活动场所、涉老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设立临时党支部。

2.组织关系隶属清楚。党支部有明确的上级党组织,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

3.班子选优配强。(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纪检工作。(2)由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好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对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所属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补选或改选。(3)党支部委员会应以离退休干部党员为主,对于党员普遍高龄、行动不便、开展工作有困难的党支部,可选派在职党员兼任党支部副书记、委员或担任联络员,协助党支部开展工作。

4.换届按期正常。离退休干部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将满的党组织提前2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上级党组织应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任期将满的所属党组织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三)队伍建设方面

1.教育培训经常正常。(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讨论,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采取“三会一课”、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老干部工作相关政策等,对党员进行宣传培训。(2)对于居住分散不便集中开展学习的党员,可以采取分片就近方式开展。对于流动党员,可以通过电话传达、网络传送、邮寄资料等方式参加。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经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集中学习,组织送学上门。(3)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每年接受上级党组织及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2.日常管理落细落小。(1)防止党员失联机制健全,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隶属、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登记等清楚、严格、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有登记记录。对到异地定居的党员,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引导和帮助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2)及时核定党员缴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适时公布收缴使用情况。(3)落实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身言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尊崇贯彻维护党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激励关怀帮扶到位。党支部应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在元旦、春节、“七一”、老年节等重要节日,以走访慰问形式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联系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建立支部委员联系帮扶困难党员制度,对特殊困难党员有具体帮扶措施。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做好表彰奖励等评选推荐工作。

(四)活动开展方面

支部活动常态坚持。(1)按照“日子好记、活动方便、时间集中”的原则,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以落实政治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等为基本内容,统筹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组织党员经常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让党员持续接受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2)探索开展开放式主题党日、创意型组织生活,围绕上级制定的活动主题每年组织开展为党和人民增添正能量活动不少于1至2次,组织参观学习或实地调研考察不少于1次,组织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3)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党性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等平台阵地,采取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党性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上“微党课”、助力脱贫攻坚等形式,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增强组织生活实效。(4)组织党员学网上网用网,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5)党支部基本活动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参加活动人数过半。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支部应及时向其通报情况。

(五)制度落实方面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落实“三会一课”,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采取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员同志轮流讲、邀请先进典型和党务专家专题讲等方式,落实每季度上1次党课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主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实际,立足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重点工作来确定。要明确专人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到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或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相关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查摆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3.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到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坦诚沟通、交流思想。支部班子要经常了解、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帮助党员解决问题、提高觉悟。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到位。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督促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民主评议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议等次。依规稳妥审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5.民主议事制度健全。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支部重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6.联系服务群众经常。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和鼓励本支部党员在相关社会组织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听党话、跟党走。通过“党支部+”等形式,组织带动非党离退休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

7.党务公开和报告工作制度健全。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对党支部执行决议决定及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经费管理、评先评优等党内有关事务进行公开。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支部委员应定期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党小组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

8.“双述双评”制度落实到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书记每年就个人履职情况(主要是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发挥作用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在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向上级党委进行书面述职,接受上级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

(六)工作保障方面

1.重视支部建设。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本单位(部门)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参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应安排联络员或工作人员联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2.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桂办发〔2017〕6号和桂老通字〔2017〕29号文件要求,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党费返还等措施,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给予党组织书记每月300元的工作补贴,按不低于80%的比例下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3.场所保障到位。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置、党员数量等情况,在固定的场所建立“老党员之家”党建活动阵地,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党报党刊,党建读物,满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需要。各级各类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应向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放共享。“老党员之家”党建活动阵地等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一室多能、一室多用”,装修应庄重大方、朴素简约、统一风格标识,室内墙上设置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政策宣传栏等栏目,上墙制度简明规范。健全管理维护制度,保证“老党员之家”党建活动阵地有效利用。

4.平台管理完善。推广利用广西离退休干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广西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逐步建立集管理党员和服务老干部于一体、固定平台与移动终端相结合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信息平台,将党支部建在网上,党员连在线上。

5.基础台账完备。党支部要有年度活动计划、每月活动有记录、重要活动有方案、重要会议材料要归档。

四、工作进度

(一)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启动后,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启动试点工作。

(二)组织开展试点。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组织指导试点党支部围绕试点内容,有力有序开展试点。试点工作为期一年,2020年5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三)组织试点验收。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分别于2019年12月20日前、2020年5月底前,对本地区本部门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送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党建工作处。

2020年6月底前,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组织对试点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将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成效明显、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明确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党支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承担试点任务的设区市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和区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机关党委要把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试点党支部的督促指导。承担试点任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管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落实。承担试点任务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主动向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委组织部门和机关党委反馈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全区试点工作中树立标杆。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有力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要广泛收集各方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

(三)加强工作交流。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的宣传报道,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确定样板标杆,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相关业务处室要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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