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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宁夏】银川市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党员)工作

2019-6-13 16:13|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490| 评论: 0|原作者: 张剑宁 郁玮|来自: 银川市委老干部局

摘要: 近日,宁夏银川市离退休干部(老龄)工作委员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党员)工作的通知》(银组通〔2019〕42号)(以下简称《通知》),从组织领导、支部建 ...

近日,宁夏银川市离退休干部(老龄)工作委员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党员)工作的通知》(银组通〔201942号)(以下简称《通知》),从组织领导、支部建设和督导考察3个方面提出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党员)工作意见,旨在解决机关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向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党员)延伸(覆盖),深入推动“一完善六强化”工作。

《通知》明确了,各党组织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履行指导监督直接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在职党员任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专职委员或联络员制度;对于没有单设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部门(单位),要将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纳入机关党支部教育管理,与在职党员同学习、同教育、同管理、同要求,明确机关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要从加强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阵地建设等5个方面拓宽工作领域。要加强组织建设,合理设置党支部、选好配强支部班子、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党费收缴和管理办法。明确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因现居住地与单位不在同一地区且参加组织生活确有困难的,根据个人意愿,转入居住地党组织;对于年老体弱、异地居住等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采取委托、代缴、转账、网络支付等办法交纳党费。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有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联系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指导每季度安排相对固定一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宜外出的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等方式参加。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要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的主阵地作用,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坚持“一室多能、一室多用”原则,确因场地受限的,可无偿借用市老年人党群活动中心会议室、市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室。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要将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建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党建考核和机关党建考核之中,完善考核细则,赋予一定分值,并会同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同检查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各部门(单位)切实把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建抓紧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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