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干部人文关怀,近日,云南省鹤庆县出台《鹤庆县干部人文关怀办法(试行)》,对退休干部谈话谈心、座谈、慰问和职责分工等离退休干部人文关怀制度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认真落实干部退休谈心谈话制度。在到龄退休前1个月,县处级干部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县管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干部经批准退休后,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召开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干部退休……由各单位进行看望慰问。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县委老干部局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人文关怀,由县委老干部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单位管理的其他退休干部人文关怀,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办法》的出台,为切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亲情化、精准化和规范化做好了长期制度设计,对于进一步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具有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