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精准服务,效率第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三项措施”贯彻落实离休干部护理费新标准。 提高站位抓落实。收到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我省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第二天,立即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起草了贯彻落实通知,积极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文件会签,三家单位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表示,《关于提高我省离休干部护理费的通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心和照顾,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当天,文件会签完毕,市委组织部通过文件交换系统下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对落实标准、渠道和时限等做出明确要求。 坚持周报抓推进。为确保《关于提高我省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尽快落实到位,建立了“每周一报制度”,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每周向市委老干部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局根据落实情况在县(市、区)工作群、市直部门工作群中进行通报,有力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目前,全市符合条件的620位离休干部的护理费新标准审批工作正有序进行。 调研走访抓宣传。改变工作作风,变“上访”为“下访”,实地走访、电话和微信联系老干部,解疑释惑,宣传上级有关政策,传达党委和政府对老干部的关爱,让老干部了解政策、感受温暖,同时第一时间了解掌握《通知》精神的落实情况和老干部的思想状况。老同志们纷纷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照顾,坚决做到离休不离党,继续为曲靖市跨越发展建言献策、添砖加瓦、点赞喝彩,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