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苏委老干〔2018〕103号)精神,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以《党章》为遵循,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珍惜光荣历史,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制定并出台《通州区离退休干部党员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从政治素质、作用发挥、家风建设和群众反映等四方面入手,要求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化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离岗不离党,继续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争做“四好”党员。《行为规范》语言简练,琅琅上口,便于记忆:牢记使命葆本色,守纪律讲规矩,政治素质好;共建和谐促发展,献余热比作为,作用发挥好;修身立德显风范,秉传统扬美德,家风建设好;主动服务树形象,当先锋做模范,群众反映好。 目前,《行为规范》已印发至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并将逐级下发至每名离退休干部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