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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水利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参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讲座

2018-12-14 15:12| 发布者: 家网编辑高姗姗| 查看: 863| 评论: 0|原作者: 报道:徐陈华 摄影:石珊珊 徐陈华

摘要: 12月7日,水利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参加部直属机关党委举办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调研员、副处长王军海作《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 ...

12月7日,水利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参加部直属机关党委举办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调研员、副处长王军海作《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讲座。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部党建领导小组组长田学斌就学习贯彻《条例》作动员部署。

王军海从《条例》制定颁布的重大意义以及《条例》的基本精神、重点内容和贯彻落实等方面作了辅导报告。报告提出,一部马克思主义政党诞生、发展、壮大的历史,就是一部建立党支部、巩固党支部、依靠党支部的奋斗史,也是一部创立、发展、完善党支部建设理论的探索史,《条例》的制定和颁布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原则的坚持坚守,是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实践的集中体现。《条例》是关于党支部建设的第一部专门党内法规,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夯实党的组织基石的重要举措,是90多年来我们党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党支部建设坚持不懈探索创新的制度结晶。

讲座指出,《条例》是党支部建设探索实践的总结。强调要突出党支部政治属性,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选好用好管好党支部书记,着力提升带头人素质能力;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方式,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紧扣党支部建设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都是党支部建设探索实践经验规律的科学总结。

讲座指出,贯穿《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有五个维度: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条例》对党支部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部委员会建设以及领导和保障等作出规定。二是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在组织设置形式、基本任务规定、组织生活要求等等方面,充分体现对“支部建在连上”这一重大原则的坚持,充分体现让党的组织深深扎根在社会最基层的导向。三是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条例》明确提出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并从理顺工作机制、结合组织生活、建强带头人队伍、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推动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在基层工作中唱好主角、唱响“集结号”,抓好重大任务落实,成为党员和群众的主心骨。四是突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条例》条文部分从实体内容到工作程序的规定,鲜明体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五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条例》作出全面规范,既有实体性的,也有程序性的,既衔接周延,又简便易行,并且明确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讲座从八个方面对《条例》的重点内容作了解读:一是关于党支部功能定位。强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二是关于党支部的工作原则。强调理论武装是前提,政治立场是关键,践行宗旨是根本,激发活力是保证,服务中心是目的。三是关于党支部设置方式。强调以单位区域作为设置主体,主要是着眼把党支部建强做实,突出实体化,不搞空架子。四是关于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强调要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突出政治教育;关怀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五是关于党支部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明确讨论表决方式,明确党支部委员会地位,明确党小组设立方式。六是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一天,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出规定,对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作出规定,对“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作出规定,充分体现对党员的关心关怀。七是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在支委会设立组成上,明确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要及时进行补选。在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上,规范了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明确了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提出了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措施,提出党支部书记激励约束办法,规定第一书记职责,规定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依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八是关于党支部建设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县级单位每年要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等。

最后,报告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明确了”三个基本”,即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上周密组织、工作上对标对表、指导上具体深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田学斌在对贯彻《条例》动员部署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支部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工作在党的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部党组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担当,对加强党支部工作强力推动。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重大意义;要把握部署要求,围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建设;要建立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要树立鲜明导向,营造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的浓厚氛围。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抓紧抓实抓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唐亮主持会议。离退休干部局党委书记、局长凌先有,党委委员、机关支部书记、副局长巫明强,党委副书记李青,水利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与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及党支部书记一起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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