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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记下乡落实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

2018-11-27 15:52| 发布者: 夕阳光辉| 查看: 475| 评论: 0|原作者: 夕阳光辉

摘要: 我从山东农业大学林学系毕业经过解放军大学校的锻炼,到乳山市林业局工作。在刘明祖任乳山县委书记的1982年1月至1983年1月期间,我被抽调参加乳山县委组织的落实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队。这是我亲历改革的一段工作 ...

我从山东农业大学林学系毕业经过解放军大学校的锻炼,到乳山市林业局工作。在刘明祖任乳山县委书记的1982年1月至1983年1月期间,我被抽调参加乳山县委组织的落实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队。这是我亲历改革的一段工作经历,虽已年过26年,但至今历历在目。记得1982年农历正月初七这一天,我被抽调到县委工作队下乡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年轻党员参加一次政治活动是非常重要的锻炼机会,我很珍惜和认真。经过集训学习6天,于1982年2月10日我被派往乳山县午极人民公社于家疃生产大队进驻。到1983年1月13日结束,经过一年的群众工作,于家疃全大队4个生产队152户,没有一户不接收土地的,全部落实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合同正规,手续完备,群众满意,没有遗留任何问题,圆满完成了县委交给的任务,曾多次得到时任午极公社党委书记马述本同志的表扬和好评。

刚进村时我牢记县委的部署,我们下乡工作是代表党的形象,对自己的言行要求格外严格。当时下乡一律骑自行车,自带行李,住在社员家里。我住的房东是村里的青年木匠,为人忠厚老实,有一个三岁儿子叫海涛。小孩聪明伶俐,见面后,在他妈妈的引导下,我体贴地抱起了他,不一会儿就与我熟悉了,叫我叔叔。我很喜欢他,他也很愿意跟我在一起玩。他们一家三口在西炕住,我在他家东炕上住。当时还是冬天,小孩的妈妈每天早晨起床在锅里温好热水,让我洗脸刷牙,每天晚上都要烧热水让我烫脚洗刷,他们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我,我很感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三大传统优良作风之一,社员群众很热爱党,拥护党的领导。我们下乡工作只要诚心诚意脚踏实地的与群众交往是很容易打成一片的。清正才能取信于民,廉洁方能赢得人心。当时吃饭是吃百家饭,在社员家每户管一天轮流派饭吃,由每个生产队队长具体安排。每天交1斤1两粮票,4角钱,有时到县里开会吃1顿饭时就按早饭3两1角3分,午饭4两1角4分,晚饭4两1角3分钱计算付给。我每天晚饭后把一天的饭钱和粮票用纸事先包好放到饭桌上。我每次回家都要准备一些零粮票和零钱带回驻地。我爱人也利用工作空隙时间帮我从粮管所领出一些1斤和1两的粮票,兑换一些1角和1分的零钱。对群众的饭钱和粮票我从不拖欠。在驻地期间从不吃请,从不谋私利、办私事。

在群众工作中我体会到,群众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你能坚持大公无私、主持公道就能得到群众的拥护,贯彻工作时群众就支持你。1982年秋天我在社员家里吃饭时,有社员向我反映,“有的社员到集体山林里拾草砍松柴,自家院子里有新鲜的松树枝柴。”那时候社员做饭主要靠农作物秸秆和上山拾草做饭。烧草和吃的粮食同等重要。山林属于大队集体所有,到山林内拾草必须经过大队统一时间开山拾草时才可以进入拾草,未经大队许可不可进山拾草,私自砍松枝柴更是大队集体不允许的。为了搞好村风,抓好“首头”,我在大队党支部会上根据群众反应的意见提出研究,经讨论认为到集体林地砍柴违反了纪律,破坏了队规民约是个不好的苗头,虽属个别人的行为但影响很不好必须抓一抓。为了严肃公私分明,大队党支部决定进行一次公物还家。先广播告诉大家,大队山林属集体公有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砍柴,因为不知情已误砍的可以上交到大队集体院内就行了。并告诉大家3天以后要逐户检查公物还家。逐户检查这一天党支部委员不得缺席,支部书记还提出要求,要求我也到场看着,我想这是责任和担当,工作队应该支持,邪不压正,我们是光明正大的做工作。我答应我也到场。经过这次活动,深得群众们拥护,社员们都很遵纪守法,村里的风气一直是积极向上的,充满正能量,没有歪风邪气存在。

1982年之前,乳山县各个公社都是由生产队集体种地,从1982年秋收以后开始土地分到各户耕种,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时,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一度没有一个人同意的。按县委部署,先统一大队党支部一班人的思想,而后开好生产队长会,党支部都想通了,逐个生产队做工作,解决好生产队队干部的思想,再由生产队干部宣传到户,并由生产队丈量土地、划分到人。分地到人是涉及到每个社员的切身利益,我们坚持了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公平原则。土地的好坏生产队干部最清楚,首先由生产队干部把全队土地划分成上中下三类,每类又分好、中、差三等共9种土地,按每口人得到的地基本一样,丈量林地划分,合理搭配。分配时的先后顺序由每人抓阄确定生产队干部多跑腿细划分辛苦些力求达到最合理。二是坚持了一视同仁的原则。为了很好地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大队党支部上我提议不管家庭情况如何,只要户口在我们大队,都要分配和接收土地。在落实中碰到的问题党支部的同志不能答复的找工作队处理。我回忆当时有3户社员找过我提出过不要或者少要土地的请求。我诚恳地说服了他们。一户是一名老人当时68岁,在生产队干活记2分工(整劳力是10分工)提出因年龄高身体弱请求不要地。我热情诚恳地向老人解释说:“地分两块口粮地是按人口平均分,涉及吃饭问题,不能不要。责任地按老李多少比例分配,你今年劳动记2分工,就只给你2成责任地,随着年龄增长减少地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今年先这样接受着”。另一户找到我哭着说:“我已经55岁了,共分有48亩地,我一个人怎能种过来呢?”原来他一家6口人,除老两口就是4个女儿,一个在大队供销社代销点卖货,一个当大队赤脚医生,4个女儿没有一个在生产队干收种活。虽然不会种地,但劳力成数较高都挣10分工,都按整劳力分地。所以地就多了。老人怕他一个人种不过来想要求减少一些。我热情诚恳地解释说:“大叔,你分的地确实不少,我可以告诉大队支部书记于才起让他记着你的情况,优先帮助你耕种,克服困难种好地。地分了并不是大队就不管了,大家仍然是在有困难的时候找大队想办法,大队有责任帮助解决。已分了的地今年不能退。如果给你减了,很多人都会找理由来减,不能那样做,凡户口在我们大队的只能勇敢的先接收下来。”再一户就是找我说,他小女儿的地要求不要分给,因为她下学后一直没在家,在县城给她在县机关工作的嫂嫂看孩子。我跟他说:“大叔,如果说过去土地入社走合作化道路是一场革命,那么今天联产承包,土地分户经营同样是一场革命,我们首先是要支持,你在县机关有人,他们是懂的。如果他能将你小女儿的户口转出去,想要地也不能分给她,可是现在户口在大队里,不能不要地啊!以后地会带来口粮,我应该给你的,如果不给你,到以后需要时你找我要就晚了。”群众是最通情达理的,你能真诚地说到理上他们真听。由于我坚持一视同仁,没有放过任何一户例外的照顾不给地,圆满完成了该大队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没有留下任何待解决的问题。1984年我曾到过该村回访,找过那个分了48亩地的社员,他高兴地说:“第二年获得大丰收,要地是对的。”群众都说联产承包责任制好,都对联产承包责任制很满意、很拥护。

由于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二年(1983年)雨水较均匀,得到土地自主种植的社员都很认真努力去耕种管理,家家都获得了大丰收。有力地巩固了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果。看到这些,我当时还想幸好坚持了一视同仁,否则没有分给土地的农民真的会找我要地了。

 

 

作者:张承国

乳山市林业局退休干部

现为乳山市老科协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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