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住户觉得只要楼上楼下都开暖气,自己家也不会冷到哪里去,因此选择“蹭暖”,省下这笔取暖钱。近日,河南某小区有居民向媒体反映,小区物业出了规定,如果你已经入住、但不准备交取暖费,就得要缴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这条规定引起较大争议。 对此,有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样做是无奈之举。曾有正常缴费的住户找到物业,以邻居不开通暖气,造成自家温度流失为由表达自己的不满。“因小区住房刚交工不久,前几年交取暖费的业主较少但屋内也很暖和,这两年‘蹭暖’的人比较多,导致今年的暖气费一直收不上”。 而这项措施也得到了一些业主的支持。春夏秋冬:“蹭暖”应该交费,因为正是这些业主影响了整体供暖效果致使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引起取暖户的不满。一狼:“蹭热费”不易接受,应叫“热损费”。因为该房屋没有采暖,其他房屋采暖,势必让已经交采暖费的房屋平衡未交采暖费房屋的温度,造成热损失,赞成适当收取费用。大槐树下:蹭暖费用该交,如果大家都蹭,那最终损失的是人的温暖。 但也有人认为,“蹭暖费”违背消费自愿平等原则,是否开暖气是住户的权利,他人不能随意干涉。热力供应有特殊性的确不假,但是采暖的经济性是供需双方都要算的一本明细账,像北方地区集中供暖最大的优势便是摊薄成本,然而控制成本需要的是更精细的管理和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如千方百计减少热力传导过程的损耗、对用户实行计量收费等等,而非将粗放的成本通过绑架的方式强加给用户。 那么,对不缴暖气费的住户收取“蹭暖费”,您支持吗?您有什么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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