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月,我被李家公社党委选派到公社机关工作。那时,全公社有30个大队,2192户,9123口人,人均耕地面积1亩,荒山面积近5亩。我在家乡工作了21年,先后担任公社(乡)林业站长、公社团委副书记、乡经委副主任(分管农业)、乡农业办公室主任、副乡长、乡(镇)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亲身经历并参与了落实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有关工作,亲眼目睹了农村改革发展带来的新变化。其中几件往事至令历历在目,终生难忘。 1978年,为了及时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抓好全社农村工作,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帮助各大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公社党委实行了党委成员包括机关干部蹲点责任制。1978年初秋,公社安排我在新庄(后更名为新峪)大队蹲点。新庄大队位于李家公社最东部大山深处,耕地少,土地贫瘠,耕地面积只有186亩,该大队有两个生产队,53户,238口人,其中正幸劳动力只有67人,年人均纯收入 63元,人均口粮372斤,每个工值0.27元,在全公社也是人均耕地面积和口粮较低的大队。 常言道,穷则思变,经了解,70年代初,该大队为了增加集体收入,充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先后办起了加工桑枝纸的小作坊和条编果筐等副业项目,还建起了苹果园,修建了大口井,解决了人畜用水问题。但由于地处偏远山峪上游,人均不是一亩的山岭薄地难以甩掉口粮包袱,群众生活非常困难,干部、社员对粮食增收、解决温饱有着强烈的愿望和自切要求。 1979年9月9日是个特别难忘的日子,新庄大队通上了电线,家家户户用上了电灯,那天晚上山村一片沸腾,社员王先成高兴地说:“没想到我大把年纪土埋半截了,还用上了电灯,都是托了共产党的福啊!电灯照亮了偏僻的小山村,也照亮了全村干部社员的心,为这个小山村带来了无限光明和梦想。 1980年的春天,是个万象更新的春天,也是个播种希望的春天。在这个生机勃勃的季节,十几户社员们悄悄酝酿脱贪办法,做出了冒风险、刨穷根、改掉大锅饭搞包产到户的打算。他们成立了以生产队长、会计、社员代表组成的分地班子,到每块农田确定级别,丈量面积、登记选册,将好地孬地合理搭配,接照各家庭人口确定分地亩数、采取划号抓阉的分配方式,将土地落实到户。我和包片领导徐百仟同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交流了想法,既不汇报也不制止,等到秋收看粮食产量后再做定论。 自从土地承包到户,新庄大队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大队干部不用催队长,生产队长不用催社员,彻底改变了过去大集体“太阳出来下地。太阳落山收工,出工不出农活”的局面,充分调动了社员们的种粮积极性。各家各户不误农时,早出晚归;男女老少争先到责任田里长堰头、抠堰根、垒堰豁,多施肥、勤除草,庄稼长势喜人。有的社员说:“往年生产队的粮田,遇上连阴天,草比庄粮长得快,杂草与庄稼争抢肥料。今会土地分到户,别看社员们不慌不忙,可是责任田里既不缺苗,也不缺肥,更不见杂草,你看庄稼长得多喜人!” 秋天到了,呈现一片丰收的景象。家家户户宅旁院闪的墙上、架上挂满了一辫辫金灿灿籽粒饱满的玉米,家中小国大瓮盛着满满的谷子、高梁,大盆小缸也装满了大豆、小豆、黍谷各种五谷杂粮,地上还堆满了地瓜、土豆和南瓜,社员们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和笑容。党支部书记谭秀峰深有感触的说:“土地承包到户,一年收入的粮食是生产队时期的三、四倍, 经济收入翻了翻,村里还是那些耕地,还是那些人口,大集体与大包干的产量却有很大差别,大集体年代一个生产队的玉米产量每年最多28000斤,土地承包到户以后,社员谭秀忠一户今年玉米年量就达11000多斤,接近半个生产队的产量,全大队社员再也不为吃不饱饭发愁了”。 当年,新庄大队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自解放以来首次把农村土地从人民公社生产大队集体经营向承包到户责任制的历史性转折。本村社员们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却只是心里有底,不敢公开宣扬,因为前些年受“文革”的影响,农业生产形式仍然倡导学大寨,走集体化道路,搞包产到户就是与集体生产背道而驰,就是“资本主义”、“搞两极分化”。因此,讲责任制、包产到户就视为方向路线问题,随便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是冒政治风险,姓资和姓社的本质区别像无形的枷锁在束缚着人们的灵魂知手脚。但这都改变不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了吃饱饭、过上好日子,新庄大队干部社员却敢想敢干、勇担风险,悄然实行了分田到户责任制。 1980年秋收结束后,公社领导到新庄大队走访农户,了解他们包产到户情况,随后召集几个偏僻山村干部进行座谈,让新庄大队党支部书记谭秀峰就实行土地承包到户责任制的情况向大家作了介绍,各大队书记听了,精神振奋,受到了很大的鼓舞和启发。1981年春,参加座谈会的几个大队纷份效仿新庄大队的做法,也悄悄行动,搞起了土地包产到户责任制。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包产到户的消息不胫而走,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一场风波,有指责的、有赞许的、有摇头的,众说纷纭。针对这一情况,市里有关部门来李家公社进行了专题调查。通过走访群众、了解农户家庭收入及家庭生活情况,确时看到了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高了,家庭收入多了,湿饱问题解决了。区领导要求公社党委要尊重农民的选择,让群众先干起来。1982年1月,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轻济的生产责任制。这一年,李家公社30个村全部实行了包产到户、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公社遍地开花,迅速融入了全国农村改革的历史潮流,当年全公社粮食产量突破700万斤,总产量翻了一番,李家公社新庄大认开创了全区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当年在市、区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时任李家公社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鹿奉俊同志介绍了本公社土地承包到户责任制的经验,年底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李家公社还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 改革开放40年来,全国农村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影响最深远的就是普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群众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经验,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群众的伟大创举,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给农村发展增添了巨大动力,给家乡群众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前所未有的变化。过去农民为吃穿住行发愁,吃不饱、穿不暖、住不开、走路靠步行,到70年代能够有辆自行车便是理想中的交通工具。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家庭富裕了,生活质量提高了,衣食住行再也不用愁了。农民有的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瓦房,有的住上了楼房,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家家户户都有摩托车、电动车、小汽车等交通工具,各种农业机械代替了农民辛苦的田间劳作。农村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实现了村村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信息,农村养老保险、农民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全覆盖,贫困人口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池上镇中郝峪、泉子、池埠等山村农家乐、乡村旅游独具特色。农村文化生活日趋活跃,农产品市场更加繁荣,农村社会秩序稳定,自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 今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在高举改革开放大旗,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推动新一轮改革大潮澎湃涌起。我坚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一定能够乘风破浪、砥砺前行,我的家乡也一定会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作者:李玉友 原博山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