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淄博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编纂〈山东省离休干部名录——淄博卷〉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市委老干部局编篡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淄川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制定“五项措施”,全面展开离休干部名录编纂工作。 一是成立编篡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编委会由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党史办、区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汇总审定等工作。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休所,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党史办、区档案局具体负责人组成,负责联络、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并外聘2名大学生帮助工作。 二是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工作要求。7月23日,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党史办、区档案局联合向全区各镇办,开发区,各部门单位下发了《关于编纂〈山东省离休干部名录——淄博卷淄川分卷〉的通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质量第一、便于传承的原则,通过收集整理离休干部名录,铭记革命历史,留存党史资料,挖掘红色资源,以史鉴今、资政育人。 三是加强工作联络,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指定本单位离休干部名录信息采集工作审核人(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联络人,并及时将《联络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填报区委老干部局编委会办公室,加强工作联系和咨询指导。各单位填写《离休干部基本信息表》,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委老干部局编委会办公室,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细化任务目标,确保全面真实。要把在淄川区工作的离休干部,包括淄川区易地安置及已经去世的离休干部全部收录在内,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单位无一缺失,人员无一遗漏,各单位通过查档案、向老同志咨询等方式查找本单位所有离休干部人员,各镇办、开发区要确保合并乡镇前的所有离休干部无遗漏;关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由代管单位负责采集,省、市下放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采集;有下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汇总;确保录入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可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篡工作任务。 五是实行专项考评,纳入年度考核。区编委会将加强各部门单位采集汇编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编纂工作结束后,将对各单位编纂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并纳入年度老干部工作考核。 截止目前,全区13个镇办、75个部门单位,已有64个上报了《名录工作联络人信息表》,已采集52个单位516名离休干部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