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天奇 作) 近日有媒体报道,从7月1日起,广西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政策。此消息被多家网站转发,引人关注。而在去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 对于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很多人点赞支持。有人表示,医保对我们非常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一个家庭里,有的人医保里的钱看病不够用,而有的人账户里的钱很多,但却没法将医保给家人用。如今实现共享这一举措,会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保障功能,增强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的使用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 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使用范围和差异性的影响,不少个人账户出现了“绝对过剩”。一些身体健康而难以使用医保资金的参保者,为了使用这部分积淀资金,采取了违规做法,“药店变超市”、“商品变药品”的潜规则也应运而生,用医保卡刷商品具有极广泛的市场,让本就稀缺的医保资金更加雪上加霜。共享更能规避这类不规范。 但是在肯定的同时,也有人对这一举措能产生多大的效果持有怀疑。 有观点认为,由于政策的实行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种共享所能够发挥的作用可能很小。比如广西,就只能在一定的区域内共享。这种区域性的条件限制,更是让很多人觉得这项政策的意义不大。尤其是对于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来说,身体不便的情况下,可能会跟随异地的儿女进行生活,社保卡在不联网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实现异地结算的,也就更不要说这种家庭共享了。也有担心认为,允许全家共用会不会某人在个人账户余额较多时被家人使用,当本人病重时却难以承担应该自己负担的费用? 那么对于这一政策,您怎么看呢?欢迎参与调查,发表您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