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7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日前,首例应用新法的判决就已经出炉。 此部新规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关注的焦点就是其中的“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引发了一场对此条款的争议之声。如同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获得通过时那样,在法案正式开始施行时,“常回家看看”条款招致了很大的争议。批评的声音大致有三种:一些人认为,这属于“立法迷信”,精神层面的问题不能靠法律解决;一些人认为,“常回家看看”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无法强制执行,也没有可行性,因而没有意义;还有一些人认为,“常回家看看”条款是过了界,把法律泛道德化,是对私生活的管制。 一部法律条款能引起如此大的关注,本身就说明孝心在现实中的重要性。不管争议观点的对错,当“常回家看看”都需要制定法律条款来约束时,孝心的缺失已难以慰藉老人们那颗孤寂的心灵,孝心问题俨然成为现实的严重问题,是到了该重建我们的孝心文化的时候了。 孝心文化教育,最重要的地方是家庭。言传身教是孝心教育的最早启蒙,当父母孝顺长辈时,耳濡目染子女会受到孝心的开启。家庭孝文化的渗透,是靠代际之间传递的。中国几代同堂的大家庭,这样的传递是贯通的。当前大家庭形式上的覆灭,使这样的传递受到了阻隔。虽然说不上孝心文化传递的消亡,但起码是不流畅。孝心不单单是晚辈对长辈的爱心,也是子女对家庭的依恋。任何一种情感,都是双方的相互依恋,它才会自然地流露。不是光有血缘关系就会自然形成的。因此,家庭亲情的营造,是孝心传递的基础,是联系子女父母的有效脐带,输送孝心的最好管道。 在亲情的营造上,社会是有帮助的,比如说传统节日纳入法定假日,这样在时间上为亲情的营造提供条件,让孝心的传递成为可能。特别是独生子女成为每位家庭的现实情况之后,这样的外在条件显得更为重要。从这个意义上看“常回家看看”成为法律条款,其实是在营造孝心文化的刚性条款,是一种倡导,不管它实施起来多么地难以操作,但它大张旗鼓地张扬着一种孝心文化,这是当代人文伦理的一种识别码,起码是社会对老人一种精神上的慰藉,是有它积极意义的。(来源:贵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