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遗嘱库发布《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对所保管的8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82177份遗嘱中,有39234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占总遗嘱数量47.74%。 白皮书显示,有99.93%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是“防儿媳女婿”条款?遗嘱中出现诸如“子女继承的份额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字样的表述,被大家称之为“防儿媳女婿”条款。可是,立遗嘱就为了防儿媳女婿?对此,网友炸开锅,议论纷纷。 赞成派:可以接受啊,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想怎么处理都是自己的权力,这样订立遗嘱,其实也是保护自己的孩子。这就是父爱和母爱啊! 异议派:都不把儿媳女婿当自己的孩子,人家孝顺你才怪!这不是很功利地说你不分我钱我就不照顾你,而是情感上你根本不把我当自己人,而且你还觉得我可能会和你孩子离婚,这对于那些已经相处很多年的儿媳女婿来说,得感觉多寒心啊。 显然,社会越进步相关话题的讨论也会越来越开明,对于这个很现实的问题你怎么看?将来,如果你订立遗嘱的话,会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