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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云南】丽江市认真落实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离休干部护理费

2018-2-28 18:18| 发布者: 家网编辑高姗姗| 查看: 758| 评论: 0|原作者: 和丽春、杨雪屏|来自: 丽江市委老干部局

摘要: 长期以来,云南丽江老干部工作将对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及省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离休干部的各项待遇。按照云组通〔2017〕83号文件要求,近期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离休干部护理费的落实工作 ...

长期以来,云南丽江老干部工作将对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及省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离休干部的各项待遇。按照云组通〔2017〕83号文件要求,近期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离休干部护理费的落实工作: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文件。2017年12月,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提高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丽组通〔2017〕66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00元;二是严格进行审核审批。审批程序做到严谨认真,符合享受护理费提高标准要求的离休干部需填报《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审核表》,由相关单位层层审核把关,并与医院做好沟通协调,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定点单位所开具证明应包括病情诊断证明书、相关病历资料、主治医生亲笔签名、医院医务科(室)印章等相关材料。既为切实将党中央对离休干部的关心落到实处提供保障,同时又有效杜绝因离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工作疏漏出现不严不实造成财政资金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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