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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要被罚款,你怎么看?(身边话题48期)

2013-4-2 09:48|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2504| 评论: 84

摘要: 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要被罚款,你怎么看?(身边话题46期) 本期策划执行:杜宝齐 凑够一拨人就走,无视红灯,也不走斑马线,这种“中国式过马路”在浙江即将受到严肃的处罚!4月1 ...

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要被罚款,你怎么看?(身边话题48期)

                                        本期策划执行:杜宝齐

                                     

    凑够一拨人就走,无视红灯,也不走斑马线,这种“中国式过马路”在浙江即将受到严肃的处罚!3月1日,浙江嘉兴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即日起在全市5条主要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8项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其中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斑马线也被列入查处范围引发了舆论的热议。

    其实,2003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行人闯红灯界定为违法行为,对此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中国式过马路”,在各大城市上演,导致交通混乱只是小事,导致个人生命受到危险才是让人始料不及的大事,并且很多情况下,受到伤害的还是司机朋友。

    对于乱穿马路的行人的处罚一直是个难点,罚多少怎么罚谁来罚,都是问题,对此“家”人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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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高山白云 2013-5-30 10:40
闯红灯既然界定为违法,就应按照违法必究的原则办理,相关执法部门就应管起来,不能时紧时松,有时管有时不管,严格起来,坚持数年,必见成效。
引用 sddkj31 2013-5-9 19:06
2003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行人闯红灯界定为违法行为,对此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本人认为行人闯红灯的行为主要目前的宣传力度不够,应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提高全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识,这样才能减少行人闯红灯的行为。
引用 孟宪夫 2013-5-6 16:46
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其实就是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还要影响道路的畅通,处罚一下理所当然。
   老夫在路口经常看到一些年轻人肆无忌惮地闯红灯过马路,真为他们担心啊!不错,他们大都在职,工作忙、家务多,时间宝贵。反不如我们这些老家伙能心平气和地等信号,岂不知欲速则不达。从关爱生命出发,济南市是否也应该对此类行为实施处罚!
引用 垦利县教育局 2013-4-24 16:11
要改变一种不良习惯,需要从宣传、教育、依法惩治等多种方式来改变。如果形成一个大的良好环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就会成为一种习惯。
引用 德水老干党支部 2013-4-22 14:37
罚款是手段,不是结果,关键是增强素质!
引用 德水老干党支部 2013-4-22 14:33
用处罚引起行人对尊守交通规则过马路的重视,是非常必要的。支持!
引用 自娱自乐 2013-4-20 17:57
闯红灯是不对,罚款也是教育的方法,但不是唯一。城市管理者要多站在民众的角度思考,要多为民众考虑。采取适当的便民措施,例如:政府出资建过街天桥(改变单纯依赖社会赞助的做法),建过街天桥也要人性化(如自动扶梯等)。
引用 yushizhong 2013-4-20 11:03
据交警部门调查,闯红灯的老年人不少。这也是一个观念问题。主要是有的老人,倚老卖老,知道没人好意思管他,再就是人老应该受人尊让。所以行动就随便了。当然也有行动不便的理由在里边。这样的老人闯红灯,你能罚他款吗?别找麻烦了!
引用 yushizhong 2013-4-20 10:59
我支持罚款,但罚款不是基本办法。这主要是中国人的观念问题。在早几年,听到我们当地一个去过美国的企业家讲过一个故事:说一个中国留学生,留学美国,在美国结识了一个女朋友,当两人过街的时候,留学生不管不顾闯了红灯,立马女朋友和他告吹了。她的理由是,他连红灯都敢闯,以后说不定就敢杀人;后来这个留学生回到了中国,又谈了一个女朋友,还是在一次逛街时,他汲取了教训,遇到红灯不再闯了,可是那个女孩勇敢的跑了过去。结果女孩和他88了,理由是,连红灯都不敢闯的人,你还指望他以后能成大事?这就是观念的不同。所以主要还是改变观念。光靠罚款是不够的。
引用 绿色情怀01 2013-4-19 17:44
用处罚引起行人对尊守交通规则过马路的重视,是非常必要的。支持!
引用 游客 2013-4-19 16:31
交通法规是全国人民意忐的表现.人人都应自觉遵守 对于违规者给以处罚是非常必要的.
引用 游客 2013-4-19 16:31
交通法规是全国人民意忐的表现.人人都应自觉遵守 对于违规者给以处罚是非常必要的.
引用 拳铺老干部支部 2013-4-19 09:32
行人闯红灯是很不文明的行为,罚款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浓厚氛围,努力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
引用 闪闪乐 2013-4-18 22:32
罚款很简单5元、10元的老百姓能拿出来,但是能否真正解决问题,我覚得交通规则应进一步完善,如1:在绿灯行时,人和拐弯的汽車抢路,要给汽车让路人就过不了马路;2:绿灯有的没有显示时间刚走了几步红灯亮了,进退两难;3:有的马路宽如经十路,绿灯一亮就得快速走,老人和小过不去,只能停在马路中央,等待下一次绿灯……几奌感受,广大老百姓还是遵纪守法的应教育为主,不能以罚代管。
引用 谭绪荃 2013-4-18 17:20
人过马路闯红灯罚款是必要的,数额不宜太大,同时,试行“罚分制”,即,作书面记录,定期公布。但是,在我国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从城市到农村,从电视到交通巡警等。把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放在城市管理的重要位置,长期不懈地抓下去,一定会取得成效的。
引用 李荣富 2013-4-18 16:27
第一次,今天上午培训,刚注册登录,待我看看网站丶论坛,再评论!谢谢网管理员!
引用 wfzxlgk 2013-4-18 16:00
主要在素质,重点在教育。,不能一味的以罚代教,可先曝光或集中教育,对于多次或屡教不改者实施罚款,对于因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的,不能依罚了之,可以给与相应制裁,使公民养成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习惯。
引用 齐歌 2013-4-18 11:43
我的观点是:宣传教育和严格管理相结合,处于一定的罚款是非常必要的。在新加坡,乘地铁吃东西和饮水都是要罚款的而且罚的很重,没有人敢违犯。
引用 游客 2013-4-18 11:16
主要是公民素质问题,如果素质提高了,就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想全面提高公民素质,教育当然重要,最重要的还是法治代替人治.
引用 游客 2013-4-18 11:16
主要是公民素质问题,如果素质提高了,就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想全面提高公民素质,教育当然重要,最重要的还是法治代替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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