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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云南】省以“示范党支部”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

2017-3-1 10:56| 发布者: 家网编辑15| 查看: 607| 评论: 0|来自: 云南省委老干部局综合处

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云南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云办发〔2016〕39号文件精神,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老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云南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云办发〔201639号文件精神,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创建“示范党支部”的意见(试行)》,决定从2017年至2019年,用三年时间,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创建100个省级“示范党支部”。

《意见》提出,“示范党支部”要在班子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作用发挥等五个方面做示范。班子建设方面要做到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实绩明显;党员管理方面要做到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强化党员组织纪律观念,组织党员按规定参加党组织活动,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走在前列;组织生活方面要做到党内生活严肃认真、开展经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方面要做到党内生活、党内监督、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党内关怀等制度运行规范;发挥作用方面要做到认真履职,推进正能量活动开展取得成效,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参观学习或实地调研。

《意见》从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跟踪督查、强化基础保障、强化总结宣传等四个方面对创建工作提出要求,提出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提供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实行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创;实行自下而上,分级负责,逐级申报;实行分级考评的创建方法。按照支部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评定的步骤评定。“示范党支部”的评选结果作为推荐全国、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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