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反贪局副局长张京宏说,检察机关对群众参与举报的热情是给予充分肯定的,反贪工作离不开群众支持。但网上收集举报线索需要规范。如果线索不属实,会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给下一步查办工作带来影响。 北京市检控申处处长罗守梁则表示,这种形式是不合法的。他称,检察院统一受理公民对犯罪尤其是职务犯罪的举报,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全体公民应相信检察机关,与腐败作斗争必须在法制环境内进行,不能说任何一个公民或组织就能从事这样的活动,这是不严肃的。 贪官被网络指正给揪出来,着实令网民兴奋了一阵子,而相关领域的专家却要冷静得多。他们并不看好“网络反腐揪贪官”这种模式,认为“这对官员隐私的尊重不够,甚至触犯法律”,且“依靠‘辨认’官员的服饰、香烟等反腐,难以为继”。这种担心不无道理,网络反腐确需依法进行、谨防网络暴力,但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网络反腐”其实不过是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是网民自发进行的,与司法反腐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官方反腐有着明确的区别。虽然这种舆论监督恰巧起到了反腐败的效果,但归根结底,反腐还是要依靠制度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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