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考核主体和方式。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成立督导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考核工作。每年初,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根据全年工作重点,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项目、标准和要求,下达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具体实施中,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由县委离退休党工委负责,采取不定期调研、定期调度、随机抽查等方式,主要考核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重大活动开展、信息材料报送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写实性评价和量化积分。年终考核由督考小组会同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对照考核评价指标量化计分。两项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加权计分,得出每个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最终成绩。 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着眼于强化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统”的功能,把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关工委、老年体协、老年大学及老干部社团组织等工作情况一并作为考核内容,实行捆绑式考核、综合性评价。重点突出4个方面:⑴组织领导。重点考核离退休干部组织建设工作是否列入党委(党组)工作议事日程,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工作是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⑵机构设置。重点考核是否设有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党支部)、关工委办公室、老年学校、老年体协、社团组织等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⑶阵地建设。重点考核相关组织机构是否有合署办公的办公室或专门办公室,办公和活动经费保障情况,门球场、乒乓球室、棋牌室等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办公用品配备、学习资料购置情况,相关工作档案的整理存放情况等。⑷活动开展。重点考核各组织机构能否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各类活动,包括党员教育和学习培训计划落实情况,“五老”志愿者服务、“牵手关爱”等主题活动、各类文艺体育活动和重大节日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 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分析评价,树立严抓党建、抓好党建的鲜明导向。对综合考核成绩前8名的单位,授予“全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从中各推荐表彰1名先进个人。对考核成绩靠后、工作被动的单位,由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约谈有关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听取原因分析和下步工作计划,提出整改意见,跟踪后续整改工作。对个别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党组织,建立整改工作档案,实行“入销号”管理,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扶等方式,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