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余热奉献给青少年一代 --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第二宣讲组组长
王宝奎
王宝奎,原任市检察院批捕处处长、副县级检察员,从事检察工作近三十年,经验丰富,政治敏锐,立场坚定,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优良的传统作风。退休之后,该同志作为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第二宣讲组组长、市检察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成员,不辞辛苦,不求回报,联系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用他的亲身经历和对社会的热爱与感悟引导青少年励志向上。市检察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多次受到市关工委表彰。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市检察院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组建立联合机制,启动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关爱下一代成长”活动。活动中,市检察院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宣讲组,不仅有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同志,还有两名正在办案一线的在职干警,他们吸收新资讯、新知识的能力更加突出,正在办理的案件更加贴近学生生活,为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第二宣讲组注入了一缕清风。王宝奎同志带领市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宣讲组先后在市技师学院、雪野中心中学、鹿野中学、上游中学等作法制宣讲七场次,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针对不同对象撰写了高中、初中、小学讲稿四份,累计三万余字。为写好讲稿,先后到全市大、中、小学走访调查十余处,形成调查报告一篇。总结当前全市青少年犯罪特点,紧紧围绕爱国主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和法律常识四个教育主题,通过报告会、法制课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园,用通俗形象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诉讼阶段的不同规定简要介绍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职能分工、部门设置及相互工作关系,使同学们对我国司法机关的内涵和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能够初步了解,为学法守法奠定前提和基础,而后结合学校实际,采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方式,特别是加入近年来办案所接触到的鲜活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讲述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故事,更加具有撼动力和警示作用,重点介绍当前青少年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常见校园犯罪的法律规定、刑罚处罚和危害后果,详细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预防措施以及中小学生面对违法伤害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要注意培养良好行为习惯,自觉学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知识来分清日常生活中的不法行为和现象,自觉抵制各类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争做一名明理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少年,受到了教师和学生的欢迎。其中,一个关于市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案例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吴某某抢劫一案,案发时吴某某系高三学生,学习成绩优异。根据吴某某系未成年人、偶犯、未遂、自首、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及有悔罪表现等情况,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与学校工作人员对吴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定期到学校考察吴某某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后吴某某顺利升入大学。通过这个真实案例,教育引导青少年一时冲动犯错,也不应自暴自弃,如果及时改过自新,依然可以拥有美好的明天。另外,还通过参观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将这项活动向纵深方向推进。 王宝奎同志常说:“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老同志义不容辞的责任。既然组织上信任我,交给我这个任务,我一定把工作做好。”正是出于这种责任和义务,他不顾年老体弱、家事繁多等诸多困难,为学生们讲道德、讲法律、讲社会主义价值观,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用他的辛勤为祖国的花朵播撒着阳光,用他的双手托举着未来的希望,用他的热情染红了灿烂的晚霞,让人感动,值得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