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口不足全省的1.4%,但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全市20.7%,比全国、全省分别高4个、2个百分点。”9月28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面对加速老龄化的新常态,市委、市政府把老龄事业发展作为头等重要的民生大事,目光聚焦到基层、力量凝聚到农村,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完善政策,推进了城乡老龄事业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着眼“老有所养”,提升基层养老保障水平。扎实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提标,新农保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域范围全覆盖,参保率达到99.4%。建立“高龄津贴”制度,为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15年共发放金额达1407万元,2.5万余名老年人受益。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奖扶金额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受惠老人达5.3万名。推动实行集体养老补贴制度,目前全市有300多个行政村(居)实行了集体养老补贴制度,2.8万名老年人因此受益。大力提升医疗保障标准,对4.78万名老年人新农合参保费实行减免,每年减免额达478万元。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先后投资3000万元,对15家乡镇卫生院和456个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改造。扎实推进银龄安康工程,为老年人撑起意外伤害保护伞,每年参保老年人达7万人以上。大力改善老年人出行条件,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优惠年龄扩展到60岁,优惠范围扩展到城乡公交,在全国率先实现老年人免费乘车市域全覆盖。
着眼“老有所居”,创新探索多种养老模式。加快实施“幸福养老工程”,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幸福养老工程”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共36家,养老床位达751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9.8张。市级财政投资580万元,对4处规范化托老所、23处村办民办老年公寓进行奖励补助。依托社会力量搭建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开通12349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等项目,逐步搭建起“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2014年1月,钢城区所有镇政府与镇卫生院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实现联合办院。大力推动村居老年公寓建设,探索老年公寓养老新模式。截至目前,已累计投资4.2亿元,建设村居(社区)老年公寓170处,有2.4万名老年人免费入住。
着眼“老有所乐”,开展丰富多彩老年文化活动。加强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全市建成市、区级老年活动中心2处,市级全民健身中心1处,门球场20个。865个村(居)建起了健身广场,占总数的80%以上。建成高标准文化大院127个、规范化电子阅览室21个、辐射型农家书屋130个,全市90%的村建成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为老年人提供了休闲娱乐好去处。加强老年文化组织队伍建设。先后发起成立了市中老年人音乐舞蹈协会、市老摄影家协会等文化团体,为推动基层老年文化活动开展搭建了平台。丰富老年文化活动内容,近年来共组织开展孝德工程专场演出、老人节文艺汇演等各类大型文体活动50余次。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每年都到基层文化大院送戏下乡200场以上,在农村文化广场放映公益电影10000余场。 ——《莱芜日报》 |